新快報訊 (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王傅蓉)公車維修時“照顧”廣州一汽車維修厂,5年間拿回扣46000余元,原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汽車班班長黃某被控受賄。昨日,此案在天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現年50歲的黃某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1997年至2005年間擔任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汽車班班長,負責汽車班的全面工
作。据公訴机關指控,2000年黃某經人介紹到廣州寶誠(音)汽車維修厂修車,認識了該厂厂長顯(音)某。顯某提出讓黃某將中山三院汽車班的汽車都送到他那里維修,他按維修費的20%的比例給黃某提供回扣。此后,黃某每次從顯某處拿到汽車維修發票回醫院報賬,之后給顯某付維修費,顯某再按20%的比例付給黃某回扣。5年里汽車維修花費23万多元,黃某從顯某處拿得回扣46000多元。后醫院接到舉報,遂開始調查,黃某交代了拿回扣之事,并將贓款全部交出。
庭審中,黃某對受賄事實供認不諱,但對受賄數目有异議。此案將擇日宣判。
(編輯:左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