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違規運營上海城鎮保險基金,与即將開審的陳良宇案定性有關

圖:祝均一是上海社保案的核心人物。
新快報訊 据《財經》雜志報道(記者趙何娟)“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已經開始服刑的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祝均一,近日又被提審,并再次被公訴机關以濫用職權罪提起公訴。
3月20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祝均一有期徒刑六年,与此前所起訴的受賄罪、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仍被執行有期徒刑18年。
在此之前,2007年9月14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就祝均一案開庭審理,并于9月23日宣判,祝均一因受賄、挪用公款以及濫用職權三宗罪名,被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
此次濫用職權罪的罪名指控事實与前次的訴訟不同,主要涉及的是上海城鎮保險基金。公訴机關指控,祝均一作為100余億元上海城鎮保險基金的掌管者,卻濫用職權,違規運營,將城鎮保險基金拆借給張榮坤等人的公司,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蒙受損失。
接近此案的司法系統人士透露,之所以再次提審祝均一,并認定祝均一濫用職權罪名,還与即將對上海市原市委書記陳良宇所提起的公訴事實与定性有關。
(編輯:侯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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