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1670万,周妻魯小丹作為共犯同庭受審
据新華社電 北京市海淀區原區長周良洛涉嫌受賄案2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良洛在朝陽、海淀兩區任職八年間,涉嫌受賄1670余万元,其中九成來自土地審批与房產項目。周的妻子魯小丹亦作為本案共犯同庭受審。
据了解,50歲的周
良洛祖籍江西,生于河南洛陽,1978年入讀清華大學電机系。周良洛于1998年至2006年,擔任北京朝陽區區委常委、宣傳部長,朝陽區常務副區長,以及海淀區區委副書記、區長等職務,檢方指控周良洛在此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收受賄賂款美元、人民幣等折合人民幣1670余万元,其中有1500多万元涉及土地審批和房產項目。
魯小丹生于1962年,黑龍江哈爾濱人,曾供職于歌華集團。在周良洛擔任朝陽、海淀兩區的主要領導期間,魯小丹先后成立數家公司。檢方指控,魯小丹涉嫌受賄800多万元。
据悉,周良洛所受最大賄款,來自北京泰躍房地產有限公司董事長劉軍。檢方指控,周良洛任海淀區區長期間,為泰躍房地產獲得土地審批及房地產項目規划等提供幫助。2003年至2006年,周良洛分別獲得劉軍給予的近93万美元和100万元人民幣。
周良洛案先由中紀委專案組發現,后交由北京市紀委查辦。去年7月北京市紀委針對周良洛案的通報稱:“經查,周良洛在擔任朝陽區委常委、宣傳部長、常務副區長、海淀區委副書記、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公司及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生活腐化墮落,道德敗坏。周良洛的違紀行為事實清楚,證据确鑿,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