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在越秀區法院開庭審理時園方堅稱侵權事實不存在
新快報訊 (記者 曹晶晶 陳海生 實習生 王傅蓉)兩歲女童琴琴(化名)疑被幼儿園同班男生多次強行摸下体事件經媒体報道后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由于幼儿園方面一直堅稱沒有此事發生,女童的父母只
得將位于二沙島的該貴族幼儿園告上法院,要求幼儿園公開書面賠禮道歉。昨日,此案在越秀區法院開庭審理。
案情
兩歲女童疑被摸下体
据琴琴的母親朱女士介紹,2007年11月28日,一向天真活潑的女儿回家后情緒反常,動不動就哭鬧。她為女儿洗澡時發現女儿的下体外陰部紅腫,多次追問,琴琴才講述了當天被同班同學強行摸過下体的事,而且這种事之前已不止一次發生,以前同班的4個男生還在衛生間碰過她的下体。
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后,第二天朱女士便到幼儿園反映情況。當時幼儿園方面找來了班主任和生活老師詢問,得到的答复都是沒有發現這种情況。隨后,在園醫和班主任的陪同下,朱女士帶著琴琴來到廣東省中醫院二沙島分院檢查。當時醫生診斷為琴琴是外陰紅腫發炎,無明顯損傷痕跡。但園方還是不承認幼儿園發生過這种事情。
得到園方如此的回答,朱女士當即為琴琴辦理了退園手續,并先后找到了越秀區教育局幼教科和白云派出所投訴。朱女士還電話聯絡了幼儿園校監秘書,希望校監給一個滿意的處理意見。同年12月20日,琴琴父母收到該園校監趙女士的來函,稱經儿科醫生診斷琴琴無任何發炎、紅腫及傷痕,一切正常,還表示越秀區教育局幼教科黃科長已經給出“專業意見”:兩歲幼儿并不具備性意識,根本沒有性動机。但后來朱女士從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得到的答复是:黃科長沒有向該幼儿園提供“專家意見”,只是通過電話向該園園長了解此事情況。
在交涉無果的情況下,琴琴的父母將該幼儿園告上越秀區法院,希望法院判令幼儿園就琴琴被侵權一事公開賠禮道歉。
庭審
有沒有發生侵權事實?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法院選擇了不公開審理。園方一直堅持稱侵權的事實不存在,是琴琴的父母虛构。園方在答辯狀上稱當天中午午休時,有老師在場。如果有別的小朋友抓傷琴琴,按常理,她會向老師報告或有哭鬧現象,但當天沒有孩子哭鬧或向老師報告的事。園方還稱小孩离開幼儿園后到晚上這段時間很可能因為自身原因(尿濕褲子或者“上火”)而導致外陰潮紅。
朱女士在庭后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她曾看過專家分析,2∼3歲的小朋友會開始有性意識,但并不具有性目的,只是處于一种性別的好奇,動手的孩子并沒有惡意,琴琴所遇到的事情也是再平常不過的,但是作為幼儿園,發現這些問題時不能撒手不管,而應該教育小朋友“男女有別”,制止這种行為的發生,否則就是失職。
朱女士還透露,其丈夫已經在香港咨詢過律師,如果園方不給一個滿意的說法,他們將在香港起訴該幼儿園捏造教育局“專家意見”的事情。
(編輯: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