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新華
全國政協委員張茵建議對勞動密集型企業豁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部副部長孫寶樹回應稱無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鐵飯碗;而廣東省總工會副主席孔祥鴻表示,愿与張茵同台公開PK。
無固定期限合同究竟是不是鐵飯碗?去年7月,我在和一位教授聊天時談到美國的終身教職,教授說,它不叫終身合同,叫無固定
期限合同。當時還聊到婚姻。婚姻就是一份無固定期限契約,但一般人都理解成終身契約。兩個人過不來可以离婚,但代价很大就是了。所以,當看到新勞動合同法里的“無固定期限合同”几個字以后,我的理解就是終身雇佣。
我不知道企業家是從什么角度來理解無固定期限合同,但可以肯定,從語義或者從類似契約,甚至從新法的臨時工、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的遞進關系來看,都有理由把無固定期限合同理解成終身雇佣。
勞動官員、工會官員盡可以批評企業家誤解新法,企業家不會信他們就是了。眾多的人都是如此理解無固定期限合同,我想,原因不會是這些人的語文水平比勞動官員、工會官員差吧?
當然,企業家的理解未必就是死摳詞語。我覺得,他們的生活經驗可能是更重要的因素。勞動部門的干預、勞動訴訟的成本,讓他們深知新法對他們的影響。企業以利潤為先,注重的是真金白銀的利益,他們對法條的理解是和利益緊緊挂鉤的。指責他們誤讀新法,沒有現實依据。
新法的不利影響已經顯現出來了,比如,港資、台資、韓資企業的大量撤离,這對工人就業和提高待遇是非常不利的。在這种背景下,勞動官員、工會官員如果真的考慮勞動者的利益,那么,与其跟企業家PK,不如吁請立法机關對這些不足進行彌補。退一步說,即使新法引起的只是“誤讀”,也理應進行彌補。
彌補的方向不是請來文字大師進行修辭改進,而是應該對新法進行符合中國特色的釋法。既然存在不同的理解,那就可以通過釋法給勞資雙方更大的自由契約空間。
只有這樣,才能讓企業家相信,企業仍然擁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權。如果勞動官員、工會官員能放棄PK欲,改為探尋各界的共識,這是一個盡可能地避免新法對經濟的不利影響、重建市場信心的机會。(作者系鉛筆經濟研究社理事)
(編輯: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