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維
護旅客生命財產安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決定調整旅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乘坐國內航班的相關措施,并于14日發布最新關于禁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乘坐國內航班的公告。內容如下: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但可辦理交運,其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
旅客攜帶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妝品,每种化妝品限帶一件,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一百毫升,并應置于獨立袋內,接受開瓶檢查。
來自境外需在中國境內机場轉乘國內航班的旅客,其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物品應置于袋体完好無損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內,并需出示購物憑證,經安全檢查确認無疑后方可攜帶。
有嬰儿隨行的旅客,購票時可向航空公司申請,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費提供液態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攜帶必需的液態藥品,經安全檢查确認無疑后,交由机組保管。
乘坐國際、地區航班的旅客,其攜帶的液態物品仍執行中國民用航空總局2007年3月17日發布的《關于限制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机的公告》中的有關規定。
民航總局強調,旅客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誤机等后果的,責任自負。
(編輯:班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