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企業家指責《勞動合同法》,廣州市總工會開座談會應對
新快報訊 (記者 文安 實習生 吳思卉 通訊員 史功匯)“說用工成本因《勞動合同法》實施提高,只能說明該企業以前無成本或成本不正常。”廣州市總工會昨日邀請基層工會代表、《勞動合同法》專家及部分企業家座談,就近
期少數企業家未經研讀便“打壓”該法某些條款的問題進行探討,与會者得出一致結論———守法企業不會因《勞動合同法》實施導致成本劇增。
“法律偏向勞動者不為過”
“我認真學過《勞動合同法》,如果對我的發言有不同意見,也歡迎來辯論。但有一點,必須是看過《勞動合同法》的人,沒看過的我不和他PK。”廣州康采恩藥業公司總經理楊森山的開場白活躍了會場的气氛。
“如果守法運營,實施《勞動合同法》還有利于降低成本。”楊森山舉例說,藥業公司用年薪十万八万的禮遇聘請辦公室主任,但由于公司內部有問題,不滿一年走了好几個,“這不是高成本嗎?逼著你調整,現在好了,有了長期穩定的合同,這不是節約了成本嗎?”楊森山特別指出,《勞動合同法》要求企業買社保,尤其是生育和工傷保險,非但不會增加企業的負擔,還會降低企業用工的風險。
“企業主們,想想這是誰造成的?老板永遠最有錢,勞動者永遠最窮,所以法律偏向勞動者并不為過。”楊森山認為,以成本提升為由欲修改法律的企業家,最需要改變的是自己的心態,增強自身的社會責任感。
“法律神圣,不要亂評論”
市總工會副主席易利華、鄭奕耀參加了討論,再次重申工會力挺《勞動合同法》的立場。鄭奕耀強調,《勞動合同法》是一部規范勞動關系的法律,不打壓老板,不強調勞資對立,也不擴大勞資糾紛。
明浩律師事務所江點序律師認為,企業界存在對《勞動合同法》的指責是正常的,“1995年實施的《勞動法》也規定了無限期合同、社保,但真正執行的企業有多少?”對于這些企業而言,更具剛性的《勞動合同法》肯定讓他們“成本”大增,“法律是神圣的,無論是誰,都應該尊重法律,不要當它是一張紙,不負責任地評論”。
“一年之后要完善,五年之后見分曉。”曾參与《勞動合同法》制訂的劉其暉律師稱,提議修改具体條款肯定無法實現,即使該法有什么問題,也是要經過司法實踐后再來完善,企業現在應該考慮的是怎樣守法,不是怎樣“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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