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重辦身份證找份好工作
新快報深圳訊 (記者 黃學民 通訊員 李秋威
傅學君)身份證遺失,為讓公安部門重辦,一男子竟7次報假警稱被搶劫。記者昨天從深圳南山警方獲悉,目前該男子已被處以9天的行政拘留。
据了解,自2007年11月以來,福田、南山轄區多個派出所均接到一男子“被搶劫”的報
警。而報警的內容卻如此類似:“兩個人騎著電動車作案,搶到手就跑,我剛從銀行里取出的2万多元錢被搶走了。”
南山警方經查發現,報案者均是同一人,為王某(江西人),30歲,其報警所留的聯系電話均是廣州的座机號碼,南山公安分局指揮處在研判工作中發現這一情況后,要求各基層派出所在接處警過程中注意甄別。
3月7日下午,南山區粵海派出所辦案民警彭代富發現,自己正在做筆錄的“事主”与信息研判平台通報嫌疑人的特征非常吻合,該“事主”報警稱其下午4時左右,在某大廈附近一公交站台,被兩名騎紅色電動車的男子搶去一個內有2.4万元人民幣的挎包以及一個內有1100元人民幣的黑色錢包。民警最終根据縝密的推理及緊密的邏輯分析使他交代了報假案的事實。
据了解,王某于一年多前丟失了身份證后,并沒有回戶籍所在地重新辦理,只能靠打打散工度日或者撿拾廢棄物品為生。于是他不斷變換地點向警方報案,稱被搶走巨款和身份證,希望公安部門能夠給他重辦一個身份證,或者出具一份身份證明。
(編輯: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