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 陳紅艷 廖穎誼 張英姿 余亞蓮 肖萍 陳琦鈿)“對省部級官員的經濟責任審計,屬于受托制,也不是我想審誰就審誰,那怎么行!”昨天,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回答記者提問時如此坦言。
問:去年您就說過要開展對北大、清華、央視的審計,這些單位審計發現問題了嗎?
答:你去看我們
公布的審計公告吧。
問:2005年兩會期間,您首次透露將省部級高官納入審計監督范圍。目前進展如何?
答:目前仍在試點。
問:那“离任審計”的試點擴大到了几個省份呢?据報道說2006年已擴大到了全國5個省份?
答:對省部級官員的經濟責任審計,屬于受托制,誰委托我審,我就去審計他。這是考核政府官員的一個辦法,至于政府官員怎么考核,怎么去審他,則由其管理部門來決定。不是我想審誰就審誰,那怎么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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