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不少于820元
据新華社電 天津上調并統一最低工資標准。從4月1日起,全市所有用人單位支付員工的工資將不能少于每人每月820元。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介紹,這是天津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首次不再分城鄉設置不同的最低工資標准。
一直以來,天津經濟發展水平
較高的和平、塘沽等區,与以農業為主的薊縣等區縣,分別執行不同的最低工資標准。2007年,兩個標准分別為每人每月740元和每人每月720元。經過今年調整,天津所有區縣將統一執行每人每月820元、每小時4.7元的最低工資標准。
据了解,天津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迄今為止已進行了13次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已由最初的每人每月210元逐步調整到每人每月820元,年均增長約10.8%。
(編輯: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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