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2007年廣東省消費維權十大事件”昨日出爐。
案例1
冒牌熱水器致孕婦死亡
案情:2007年3月,江西省上高縣發生一宗熱水器造成孕婦陳某
死亡案。佛山市消委會接到投訴后,与厂家取得聯系,但厂方否認熱水器是該厂產品,而是中山市一個厂家冒牌生產的。根据厂家提供的線索,佛山市消委會協同江西上高縣消委會一起到中山市找到冒牌厂家。
維權結果:冒牌厂家向受害者家屬賠償15万元。
案例2
風扇漏電少年触電殞命
案情:2007年7月28日晚,陸丰市村民吳某在村里日用店購買了一台“西崎牌”電風扇,翌日12時左右,村里一名13歲少年開啟新買的電風扇時,手剛触到風扇外殼即倒地身亡,后經法醫現場驗尸鑒定,該少年系触電死亡。
維權結果:陸丰市消委會介入后,厂方代表經過現場檢驗,承認确系產品質量問題,后賠償死者家屬25万元。
案例3
賣劣質肥料賠償15万元
案情:2007年3月,肇慶市消委會接到四會市江谷鎮雞啼岭果園四位果農投訴,反映在四會白沙農業服務站購買奧格尼貝納生態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生產的氨基酸生態肥,施肥后1000多株柑桔樹出現干枯、落葉現象,估計損失約30万元。肥料樣本送檢后表明不合格。
維權結果:肇慶市消委會多次与經營者調解,最終促成經營者向投訴方賠償15万元。
案例4
出售假手机要賠款十倍
案情:王某和兩位老鄉于2006年在深圳寶安區一手机店花4650元購買了3台標稱“中電通訊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手机。當時該店在手机發票上注明“假一賠十”字樣。3部手机才用了几天,便先后出現死机故障,經鑒定,系冒用正規公司的假冒手机。王某等拿要求商家兌現“假一賠十”承諾,并投訴到寶安區消委會。
維權結果:2007年10月,法院判決商家賠償3部手机的十倍賠款共46500元。
案例5
小孩掉門牙幼儿園賠款
案情:2007年6月19日,小朋友張某在幼儿園上課時,与另一小朋友互相打鬧,不小心被對方扔來的課本砸掉一顆門牙。任課老師誤以為是乳牙,沒帶小朋友看醫生,也未通知家長,以至延誤治療。等家長下班接小朋友回家后,才發現門牙掉了,急忙送去醫院,但還是無法复原,造成小孩門牙永久缺失。
維權結果:珠海市消委會先后組織兩次調解,最后該幼儿園一次性賠償68000元。
(編輯: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