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總局稱正在醞釀相關規定
新快報訊 据《新聞晨報》報道,汽油被帶上南航客机的“3·7險案”,再次給机場安檢系統提了個醒。昨天有報道稱,民航總局為保障航空安全,規定從3月11日起,所有液態物品均不得隨身攜帶上飛机。記者連線民航總局了解到,有關攜帶液体物品登机的規定正在醞
釀中,何時公布尚未最后确定。
記者從民航總局公安局了解到,為了保障航空安全,民航總局确實正在討論有關禁止液態物品隨身攜帶上飛机的規定。但安檢處工作人員稱,該規定還在醞釀之中,具体情況不便透露,公布時間也沒有确定,對有關報道不便評論。
安檢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新規定實施前,仍將沿用原規定:乘坐國內航班每人每次可隨身攜帶總量不超過1升的液態物品,乘坐國際、地區航班,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每件容積不能超過1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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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蘭州等机場已開始執行新規:旅客乘机禁攜液体
記者昨日從成都雙流机場獲悉,為确保航空空防安全,成都机場按國家民航等相關部門的要求,提高了安全檢查級別。机場方面提醒旅客,從即日起,除特殊情況外,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禁止攜帶任何液態物品登机;与此同時,本地最大的基地航空公司——國航西南公司也發出緊急提示,旅客攜嬰儿出行需要牛奶等乳制品的,需在購票時向航空公司申請,航空公司將在飛机上免費提供嬰儿乳制品。
又訊從3月12日起,蘭州、敦煌、嘉峪關、慶陽四大机場全部開始按照新規執行。旅客的藥品也須憑歷例、處方交安檢人員与机組辦理移交手續,不能隨身攜帶。 (《西部商報》《成都日報》)
(編輯: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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