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据《東方体育日報》報道,北京奧運會獲得獎牌的中國運動員所收獲的獎金將比以往大大提高。2004年雅典奧運會,國家獎勵政策是金牌20万元、銀牌15万元、銅牌8万元,北京奧運會的獎勵標准顯然將有所提高。
据國家体育總局透露,北京奧運會的獎金額度將超過上屆,對比悉尼奧運會時金牌獎金15万元的標准
,按照每屆遞增5万元的等差數列計算,北京奧運金牌至少該獎25万元。
另外獎牌得主還可以從地方省市得到額外的獎勵。霍英東基金會也從1984年開始,給每位中國隊的金牌得主頒發一公斤黃金,以及8万美元。再加上廣告代言收入,每塊金牌打底价值約為150万元。
還有一些單項獎金也來“助燃”,比如,网球管理中心為了鼓勵在2008奧運上有所突破,就已經制定了球員獎金再升15%的政策;燕京集團作為奧運水上項目的贊助商更是為中國運動員在奧運水上項目中所獲獎牌開出天价:金牌100万元、銀牌50万元、銅牌20万元。
從1984年國家体委給予奧運金牌獲得者6000元獎勵以來,國家發給奧運金牌以及其他獎牌獲得者的獎金數目就呈現出每屆都水漲船高的局面。1988年漢城奧運會的金牌獎金是1.5万元;1992年巴塞羅那和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金、銀、銅牌運動員的獎金是5万、3万和2万元;2000年悉尼奧運會,金牌的獎金就升到了8万元;2004年雅典奧運會的金牌獎金則跳躍式地拉升至20万元;2008年北京奧運更將創下歷史新高。
(編輯: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