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勇
据報道,10日下午,廣東省總工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以勞動者利益代言人的身份駁斥張茵等部分資方代表對《勞動合同法》的責難,表示愿意在媒体和張茵公開辯論。
這絕對是一條振奮人心的消息。我們有理由對廣東省總工會敢于履行自身職責的表態抱以足夠的尊敬。在資方代表就一項涉及到資方和勞方利益關
系調整的法律提出反對意見后,工會的回應表明了勞方代表的“在場”。具有利益博弈關系的不同階層的利益代言人在公共領域的凸顯,作為民主政治下的利益博弈的一种必要條件,似乎已開始在中國具備。
不同利益階層代言人就某項公共政策或法律在議會、媒体等地方進行公開辯論是民主政治游戲規則中的一部分。它同時又构成民主政治的一項重要內容。在民主政治下,只要各利益階層具有對等的話語權和公平的利益訴求机制,鮮明地代表自己本階層的利益,翼圖以自己的觀點或意志影響公共政策或法律具有完全的正當性。對它發出規范性命令的只是要接受其它階層的利益代言人的觀點或意志的檢驗。
就此而言,廣東省總工會“公開辯論”的表態,是一個非常具有民主政治下的利益博弈象征意義的邀請,怎么評价都不過分,無論是張茵本人,還是中國社會都不應拒絕。
對于張茵本人來說,既然作為自己及自己階層的利益代言人已在政協會議上提出了取消涉及到勞資利益關系調整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提案,在政協這個平台無勞方代表与其辯論從而使勞方處于与資方博弈不對等的情況下,接受廣東省總工會在媒体上“公開辯論”的邀請便是她的道德義務。
而作為公共領域中的重要一部分,在各利益主体都“在場”的時候,媒体也應該提供辯論的平台,特別是中央電視台。
當代社會,媒体因其公共性而承擔著讓來自權力運作的信息透明,以及作為公眾輿論平台的社會職能。它的“敘事”是政府向公眾兌現知情權的重要途徑。而因它的社會職能,媒体是一個社會的利益訴求机制中的一部分,作為一种重要力量參与打造一個各利益階層公平博弈的格局,并推動公民社會的建构。
像中央電視台這樣由納稅人出資的國家電視台,其公共性不僅涉及到它所置身的場域,還涉及到作為國家輿論平台和所有制性質所規定的義務。在當前中國正在建設民主政治,而恰恰又出現了各利益階層代言人按民主政治的游戲規則進行博弈的大好局面下,中央電視台有道德義務成全這次公開辯論。
故而,我們建議,中央電視台邀請張茵和廣東省總工會的代表到央視進行公開辯論,也希望勞資雙方不要拒絕。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