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在深化改革中調整利益關系,轉變思想觀念,遇到的阻力必然更大,這才有“改革進入‘深水區’”之說,思想解放也同樣進入了“深水區”。我們不能回避深化改革中遇到的重大理論問題和思想問題,要勇于創新,積极應對思想理論上的挑戰。只有新一輪的思想解放,才能從“深水區”找到一條适合中國國情、人民擁
護的科學發展之路,体制完善之路。
16年前,小平同志在上海提出“思想更解放一點,膽子更大一點,步子更快一點”,“要克服一個怕字,要有勇气。什么事情總要有人試第一個,才能開拓新路。”而今,我們不是依然需要這种勇气和智慧嗎?
———周瑞金:《思想解放永無窮期》(《中國改革》)
實際上這次《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勞動就業用人單位必須簽訂合同,在同一單位就業10年以上須簽無固定期限合同,以及用人單位需要為勞動者購買保險等主要引起爭論的條款,并不是什么新發明,都不過是1994年實行的《勞動法》中的舊內容。
這次之所以老調重彈,是因為1994年版《勞動法》的規定被相當一部分企業置若罔聞,不予遵守,乃至黑煤窯和超時超強勞動的違法違規事件層出不窮。
———華生:《〈勞動合同法〉被嚴重誤讀的背后》(《中國證券報》)
一方面是在發展組織上攻城拔寨無堅不摧,一方面在基層一些地方工人權益受到危害的時候工會卻有不作為,守土失責的現象,這是有反諷意味的。一位政府官員,曾對我抱怨,現在群体性事件中,大量都是在企業改制中工人利益得不到保障,他們動不動就來政府討說法,甚至堵政府大門,但從來沒有人到各級總工會去討說法,其實很多這些問題不都是應該由工會來出面協調解決的么?平時收會費,關鍵時候怎么見不到呢?
———郭宇寬:《沒有有效工會的勞動法近乎廢紙》(中國江蘇网)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