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共225條 司法解釋卻有367條
新快報訊 (記者 廖穎誼 陳紅艷 張英姿 陳琦鈿 肖萍 余亞蓮)“比如《刑事訴訟法》,它本身才225條,而我們高法的解釋就有367條,遠遠超過了該法的法規內容本身。”在昨日下午的廣東團集体審議中,全國人大代表孔令人就司法解釋体制中存
在的問題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呼吁加強對司法解釋的監管。
孔令人在發言中指出了司法体制的主体出現的多元化多极化的趨勢。“比如動不動就是最高兩院共同發布司法解釋,甚至還出現了公安、司法、財政、衛生、鐵道等部門聯署的情況,其他的部門也可以參加參与司法解釋嗎?特別是有些司法解釋還特別授權各省市對數額、情節、后果的法律适用,這樣是否合适?”
“司法解釋還帶有一些濃厚的立法色彩,比如刑事訴訟法,它本身才225條,而我們的高法的解釋就有367條,高檢有468條。”孔令人還提到,目前的司法解釋往往重制定輕清理,“只見到公布,沒有看到廢止的。”為此,他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應強化立法解釋,加強對司法解釋的監管,如建立完備的審查制度和備案制度,他還建議最高兩院應該對50多年來的“家底”進行一次盤點,“目前有效的有多少,廢除的有多少,最好都重新進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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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