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吉林某村,案發7年后真相終大白
新快報訊 据《新文化報》報道,吉林東丰縣某村一40歲女子与儿子同學相戀,一有空閑,兩人便住在一起。她与儿子同學合謀殺死丈夫,案件7年后終大白于天下。近日,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孟明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判處張紅無期徒刑。
和儿子同學勾搭成奸
孟明比李春的儿子李超大兩歲,兩人上學時很要好。因為不好好念書,又不想讓父母管,孟明三天兩頭就往李超家跑,并住在李超家里,張紅對待孟明就像對親儿子一樣好。
孟明感到,張姨比自己親媽還要好,一來二去,就對待張紅特別依賴,甚至愿以身報恩,而這一切,張紅也默認接受,二人很快勾搭到一起。
常被丈夫打姘夫起惡念
1998年,孟明19歲,張紅40歲,孟明在村里租了一間房住下。就這樣,一有空閑,兩人住在一起。
隨著見面次數的增加,兩人感情不斷升溫。讓孟明難以接受的是,張紅的丈夫李春平日對張紅非打則罵,每每張紅來哭訴,孟明就恨得牙根痒痒,他心里就想除掉李春。
2000年5月的一天傍晚,李春告訴張紅,他要到大連打工,讓她把家里的錢都拿給他。張紅稱家里沒錢,李春上前打了張紅一頓,這一切都被躲在房后的孟明看見了。
李春找出家里僅有的200元錢,連夜赶往縣里准備坐火車,孟明也跟了過去。假意与李春巧合遇見,非要請李喝酒。在飯店里,兩人都喝了1斤多白酒。
見李春醉得不省人事,孟打車將李拉到自己租住的房子,并打電話告訴張紅時机成熟,要解決掉李春。張紅來到后,二人將李春殺害。之后,將尸体埋在李家的苞米地里。
第二天,張紅就對外說李春到大連打工,很早就走了。
怕外人怀疑假報平安
轉年臨近春節的一天傍晚,李春的弟弟正在家中看電視,听到外面有人喊他,一自稱捎口信的出租車司机說,李春在大連打工一切順利,春節就不回家了。并且在那邊又找了個女人過日子,不用擔心他。
弟弟將此告訴了在遼宁海城打工的李超,其實這都是孟明的安排,假意報平安,讓外人不怀疑李春失蹤。
接下來3年間,每年李春的弟弟都會接到哥哥捎話報的平安,卻一個電話也沒有接到。并且,李超在海城也成了家,也從來沒接過父親的一個電話。這使他們起了疑心。
其間,孟明与張紅有染的事傳入李春弟弟耳中。
偷盜被抓解7年謎案
孟明听到村里的風言風語后,決定离開,他到梅河口市找了個女人姘居。因為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日子過得緊巴巴,孟明想到去偷。去年1月10日晚上,孟明潛回,偷走鄰居楊家的摩托車,賣了2000多元。兩個月后,東窗事發,孟明被東丰縣警方抓獲歸案。
李春的弟弟得知孟明被抓的消息,赶來反映李春失蹤的情況。經訊問,孟明很快交代与張紅殺害李春一事。隨后,警方將張紅也抓獲歸案。至此,李春失蹤7年的謎案終于解開。(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編輯:班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