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3月15日,約翰·肯尼迪發表“消費者的四項權益”講話時絕對不會想到,“3·15”這一概念在25年后被中國人引入,并賦予更多含義,打假、曝光、維權……消費者積壓了一年的消費怨气,仿佛都在這一天爆發。
雖說天天都是“3·15”一說我們早已耳熟能詳,但大多數人還是習慣于將這一天當作“复仇”的日子。這一天
,消費者儼然成為節日的主人,揚眉吐气,痛陳旅游消費受騙經歷;這一天,旅游商家唯諾謙卑,大表丟卒保車決心……
對于廣東旅游業,今年“3·15”意義不同以往,記者在采訪中感到他們的無奈:一方面,各大旅行社在危机關頭當机立斷,犧牲小我顧大局,另一方面,旅游市場“黑社”、“黑導”屢禁不止,損害消費者利益;一方面,以廣東旅游協會、廣東旅行社行業協會、廣東酒店行業協會、廣東自駕車旅游協會、廣東溫泉行業協會、廣州地區旅行社協會等聯合發出倡議,進行行業自救,維護社會穩定,另一方面,有關部門集体失語,對旅游市場發生的危机不聞不問,只作指示,不做處理……而在這些背后,是熟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旅行社管理條例》以及《合同法》的精明消費者,是自駕賑災的熱心市民,是陳舊的、可以追溯到10年前的《旅行社管理條例》……
天下沒有不賺錢的商家,天下也沒有不明事理的消費者。雙方互相諒解、理性處事,心態都擺正了,旅游消費才能更和諧。
不能只在“3·15”這一天才想起誠信、維權;這一天,不應充斥訴說、吶喊,甚或高歌的聲音。
我們希望,“3·15”終有失語的一天。(王琦璋)
(編輯:班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