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方
作為新階層代表一員的張茵委員,在今年政協會議上提交的三份提案,在公眾中備受爭議,以至于有人認為張茵在為富人說話,甚至有委員當時就提出反對意見。對此,在接受媒体采訪時,張茵委員聲稱,“我覺得每個政協委員都有自己的角度,我不對這個政協委員發表任何看法。”
正如采訪張茵委員的記者總
結的那樣,“她只愿意從提案本身來談爭議,對于更深一步的探討,她會習慣性地避開,并強調她是一個企業家,作為政協委員,她只在乎自己講的是不是真話”,張茵委員事實上一直在有意回避辯論,尤其是來自其他政協委員的質疑。而這种回避辯論的態度,毫無疑問會使得任何提案或者針對提案的質疑都會成為當事人的“自說自話”。
之所以代表委員的提案引起激烈的社會反響和爭議后,當事人也不愿卷入或者努力回避辯論,不在于當事人不懂得“真理不辯不明”這樣的淺顯道理,而是當事人不想讓“和諧兩會”因為自己的辯論演變成“吵架兩會”。
事實上,為了實現自己的這一目的,張茵委員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可謂用心良苦,因為她反复強調自己不是為自己所處的利益階層代言,而是站在國家利益上講真話。
把自己綁架在“講真話”、“站在國家利益上發言”等宏大敘事上,即便自己的提案能夠引起巨大的反響,也很難激起“兩會”上熱烈的辯論,因為反駁對方觀點的代表委員,有可能落入對方設下的邏輯陷阱,反倒使自己成為“利益階層代言人”。
事實上,誰都無法否認,張茵委員關于《勞動合同法》的提案,的的确确是站在企業利益的角度發言的,這一點,無論當事人怎樣掩飾和回避,都是不容質疑的事實。
明明是代言某一利益階層,偏偏竭力否認之,不愿將自己的提案造就成“兩會”上值得辯論的公共議題,說明參与“兩會”的一些代表委員并沒有真正將“兩會”視為一個公共政策的辯論平台,而將其理解為一個進行試探性表達的話語空間,所以說,即便提出代表本階層利益提案的代表委員,首先也要為自己戴上“唱同一首歌”的高帽子,之后才會小心翼翼地表達自己的訴求,而在試探性表態引起爭議后立即回避爭議。
可以說,參与“兩會”的代表委員,都是我們民主政治下的“代議士”,但“代議士”主動回避對自己訴求進行辯論的做法,一方面說明的是,代表委員的“代表純度”不夠,也就是說,代表委員和其所代表的群体之間,在事實上并沒有法律所規定的那么緊密,否則一個不能代表所代表群体利益,在公共政策的辯論平台不敢為自己所處的利益群体据理力爭的代表委員,其不僅很難當上代表委員,更容易受到自身所處利益群体的罷免式問責。
另一方面,“代議士”主動回避辯論,也充分說明了“兩會”決策化程度不夠。事實上,對于大多數提案的命運來說,辯与不辯一個樣,能否得到重視跟問題的輕重緩急有關,和代表委員的辯論能力無關,所以多數本應該“我參与了,我提案了,我辯論了”的代表委員,自動省略了本應有的“我辯論了”程序,而且,哪怕提案引起爭議,代表委員也無意更不愿深陷“辯論門”之中。這,不能不說是“代議士”回避辯論折射出的“兩會”之憾,而我們有理由期待“兩會”辯論的聲音越來越響。
(編輯: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