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幼儿園疑遭男生摸下体 雙方協商未果下周對簿公堂
新快報記者 陳海生
本報曾作報道的二沙島某幼儿園一名兩歲女童在幼儿園疑多次遭男生摸下体的事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事件近日又有了新進展。
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女童家長在与園方協商無果后,已向越秀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園方賠禮道歉。目前,越秀區法院已受理。該案將于3月18日開庭審理。
協商未果提起訴訟
去年11月28日,市民朱女士向本報投訴稱,她給女儿琴琴洗澡時,發現女儿的下体外陰部紅腫。在百般詢問下,其女儿才道出其中緣由,稱當天午休的時候,同班一位劉姓男同學曾摸她的下体。而類似事件已發生多次。
為了進一步了解事實的真相,朱女士次日立即帶著女儿与園方,一起到廣東省中醫院二沙分院進行檢查。据當時接診的外科醫生彭先生給出的結果中顯示,琴琴“外生殖器內側潮紅,無明顯傷痕”,同時表示出現該症狀并不排除人為所致。
為此,朱女士曾多次向園方反映該情況,同時表示園方在管理方面失職,要求追究園方責任。12月13日,在朱女士的強烈要求之下,園方終于出面与朱女士進行協商,同時表示,由于考慮到此次事件可能會對小孩子的身心成長造成不良的影響,如果确實為園方管理漏洞所致,園方將承擔監護失職的責任,同時有意与家長私下進行處理。
然而,由于此事私下協調遲遲未能達成一致,日前朱女士已向越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園方進行賠禮道歉。
訴訟雙方各執一詞
園方負責人于女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園方已將此事全權交由律師進行處理,并將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園方的代理律師介紹,由于事發后醫院的診斷結果并不能證明琴琴的下体為誰所傷,同時強調兩歲多的小女孩并未具備与此相關的辨別能力,朱女士的一面之詞并不能證實其所說的為事實。
針對此事,家長的代理律師表示,對在校未成年學生來說,尤其是對于還不具備任何事情都与家長溝通以便保護自己利益的思想意識的幼儿,其在校學習期間,接受學校的教育、管理、保護、脫离了父母的監護,在出現損害事實上讓其監護人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學校有疏于管理的過錯,顯然是不客觀的,其監護人不具有舉證的便利。
對此,有業內專家表示,無論是老師還是家長,對于此种情況一般都沒有足夠的重視,認為小孩子之間這樣的事情是常有的,如果不是造成嚴重傷害,都是不了了之。但是,這些事情除了對小孩的身体造成傷害外,還實際上對小孩子的心理會造成极大的影響,導致小孩子對上幼儿園產生恐懼心理,對接受教育產生逆反心理。
相關新聞:兩歲女童下体紅腫 疑遭幼儿園男生摸下体
(編輯: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