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周只是商人的黃金周”
記:你在提出把傳統假日定為法定假日時,有沒有想過會取消“五一”黃金周?
馮:沒有“取消”,它是把黃金周改成了三個傳統假日,是分散。我個人認為黃金周是沒有道理的事,我
還是主張帶薪放假。大家都赶在那段時間出游,給交通、旅游造成很大的壓力。一到黃金周,華山、泰山基本上就成了“猴山”。我有一次“五一”去了靈隱寺,那根本就不是一個廟宇,完全是一個大集市了。這樣全民式的出游,人們的旅游休閑也不能盡興。
另外,定了黃金周,人們沒有了選擇的自由。“五一”和“十一”兩個假日,也有節日內涵。節日和假日是不同的,假日是一個公民的權利、福利,算“福利日”,那天沒人管你,你在家睡覺,哪都不去,隨便你。可是節日就不一樣了,節日有特定內涵,國慶節是一個民族紀念自己國家誕辰的日子,而“五一”本來是勞動者的假日。而所謂的“黃金周”呢?到底是誰的黃金周?它不是老百姓的文化黃金周、節日黃金周,而是商人發財的黃金周。所以我不贊成黃金周。我贊成帶薪休假,每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放假,這樣更“以人為本”。
記:那你贊成把“十一”也取消掉嗎?
馮:黃金周要取消,但為什么要取消“十一”呢?國慶應該放假呀!
記:可是現在“十一”也是七天長假的呀。
馮:那是另外一回事,那是國慶假期,我不主張管它叫“黃金周”。
建議元宵列入法定假日
記:元宵為什么沒列入國家法定節假日?
馮:我倒認為元宵節确實是應該放假的。有几個傳統節日現在討論建議列為法定假,一個是七夕,不過七夕是女儿節,如果全民放假又有點問題;一個是重陽節,重陽節是敬老的節日,也很重要,像外國的母親節和父親節,但如果全民都過,家里沒老人的怎么辦?而元宵就沒什么疑議的,而且它已列入我國第二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了。
帶薪假期需要用法律保障
記:現在帶薪休假制度在全國范圍內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尤其是越往基層的地方。雖然有帶薪休假這個說法,但取消黃金周之后,帶薪休假實際上也跟著沒了。很多單位可以請假,但不“帶薪”。
馮:确實,我覺得這是需要國家用法律來解決的問題。新節假日方案施行后,國家應該將帶薪休假法律化,予以強制實行,單位不休假,員工可以告他們。
相關專題:聚焦2008全國“兩會”
(編輯: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