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王傅蓉)原東莞煙草專賣局第三分局分隊長農華去年帶著三名同事前往惠州市博羅縣查扣一批假冒卷煙時,被當地派出所以搶劫香煙為由逮捕。博羅法院因此以招搖撞騙罪一審判處農華等人一年零九個月至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近日,這一廣受關注的案件出現轉机,惠州市中級
人民法院二審認為原判決認定農華等人犯招搖撞騙罪事實不清,裁定發回博羅縣法院重新審判。
据公訴机關指控稱,去年3月24日上午9時左右,農華接到線人的舉報后,未向單位報告便和同事謝某、黃某、邱某和香煙個体戶張某等人,以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的身份,將停在惠州市博羅縣某路口的大貨車上的司机帶走,并將運輸偽劣卷煙19760支(价值人民幣107万余元)的大貨車開到附近,將車上的偽劣卷煙搬到大貨車時被民警抓獲。
(編輯:日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