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博弈須以民生為中心
蘇:有輿論早就指出,廣州南沙石化項目將對廣深港澳等多個城市帶來影響,它所涉及的就是一個复雜的利益格局,其決策過程中的利益博弈不是環保審批程序所能取代的。如果從這個角度來檢視廣州南沙石化項目,其決策過程還需要在哪個方面作進一步改善?
王:
環境評估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南沙上大型石化項目是否可行,就看南沙是否“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如果,南沙是在關停了有大量污染物排放的小化工項目,獲得了相應的減排環境容量,那么我們可以講這個項目上得對。在南沙、在廣深港澳整個大環境里,重要的是我們是否堅持做到,不減排,就不能上新增排放的項目。這個決策過程,每一步都少不了環境評估!環保部門責任重大,決不能因沒有審批程序而不作為。
李:這的确是一個很重要的角度。凡是重大決策的出台,必然牽涉多方利益博弈,因此在決策的程序中應該在几個方面作出明确規定:一、信息公開,決策過程透明,各方的利益訴求必須真實地、全面地向社會公布,讓公民實現真實的知情權。在這方面,應該賦予公眾媒体更大的責任和權利;二、反思專家論證的机制,現在許多所謂的專家論證其實是順從著權力或資本的意志在進行“論證”,具有极大的欺騙性。因此,必須把參与論證的專家的選拔机制、其本人的相關利益等等問題都予以公布,同時建立有法律效應的專家与民間對話机制,不能只有一种聲音;三、遇到爭議大、影響大的項目,應該進行最廣泛的相關地方公民表決,充分体現民主的原則。
這些都應該作為決策的程序而确定下來,讓程序正義成為項目合法化的基本前提。
鄒:現代工業生產總是存在一定的“負的外部性”,問題不在于存在“負的外部性”,而在于是否存在于可接受的范圍內,更在于那些受害者能否獲得滿意的補償。這就關系到企業上馬的同時,到底能采取什么級別的降低污染的技術和設備,到底給多少補償,受害者才能滿意的問題。
所以,我認為當地的居民參与到項目上馬審批過程中,比環保局參与其中的意義更大。畢竟,所有的“利益格局”都必須以民生為中心,而不能滑向官員之間的利益博弈,變成官員之間的“利益割据”。
(編輯: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