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兩年內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新快報訊 (記者 文安 通訊員 涂婉姝)參保人員省內流動,明年起就可以帶上自己的養老金。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全省社保局長會議獲悉,廣東省將在兩年內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徹底結束省內人員流動,養老金卻無法跟隨轉移的局面。
据省社保基金管
理局局長林白樺介紹,《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的實施是契机,廣東將确保2008年年底參加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人數分別達到2350万人、2080万人、1380万人、2130万人、680万人。据悉,今年廣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將擴大到全部地級以上城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力度也將加大。對早期离開中央、省屬企業的“下海”人員,省政府已出台政策,解決他們的養老保險問題。
(編輯: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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