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會的律師和專家認為,許霆案或推動立法。圖為許霆庭審時的資料圖片。
華南理工大學徐松林教授。
廣東律協邀請專家律師專題研討許霆案,八成与會者認為許霆無罪
新快報記者 黃瓊李斯璐
昨日上午,廣東省律師協會在廣州召開网絡計算机刑事犯罪研討會,對許霆案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專題研究探討。据介紹,此次研討會邀請了省內十余名在刑法、民商法,尤其是在電子商務方面頗有研究的律師、專家參加。記者昨日列席研討會發現,在研討會上,除兩人認為許霆构成犯罪外,有八成以上的与會人員認為許霆的行為不构成犯罪。無罪派從柜員机是否為金融机构、許霆行為是否秘密竊取兩方面進行了論證,更對許霆行為實為民法上的合同行為予以闡述。据悉,昨日有數名律師自費從陝西、浙江等地赶來研討。
應鑒定柜員机
在昨日的研討會上,許霆的辯護律師之一楊振平首先簡要介紹了該案的情況。他表示,由于自己意外受傷,准備時間太匆忙,以至于沒有時間去會見許霆,“這對我們來說是個不小的經驗教訓。”
他認為,現行刑法是建立在傳統概念上的,對新出現事物柜員机并沒有相應規定,因此許霆的行為不應用現行刑法規定來類推适用。同時許霆的取款行為是在銀行監控下進行,其真實身份也得到柜員机中心的驗證,因此認為許霆的行為是取款行為而非盜竊。盜竊是單方侵犯,而在本案中,許霆取款柜員机付款,顯然是達成了雙方互動一應一和,經過了同意的“盜竊”,并非真盜竊。
楊振平還提出,有關方面至今仍未對涉案柜員机予以鑒定是不妥的。柜員机出錯只是銀行的一家之言,是否真的出錯,錯在哪里,是人為還是故障,都沒有可信賴的鑒定結論。楊振平認為,技術上一定要予以鑒定查明,如果真的是個別人的失誤,該案則更應歸結為民事責任。而銀行方面提供的許霆取款流水清單上,均是顯示每次取款1元,并未有扣划1000元的數据,銀行方面自己都無法證明許霆取款17万余,這些都令人難以信服。
或推動立法
對于許霆的罪与非罪,專家學者雖然存在分歧,但對于許霆案的价值,大家卻一致認定:“許霆案或將推動立法。”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徐松林教授認為:“中國法制進步有兩條路:一是政治經營及法律經營改革,二是通過典型的個案,全民參与討論來推動法制進步。當年的孫志剛案是這樣,今天許霆案也將有同等效果。”
民意太隨便?
在研討會上,對于民眾關注度极高的許霆案,梁國雄律師認為,許霆案之所以讓社會轟動,其實是民眾對法律、事實認知上存在偏差。“社會正向信息化轉型,廣大民眾的生活實際上已經進入信息化時代,但目前市民對這种信息化的認知還停留在傳統社會里,多數人認為真正摸到錢的才是盜竊,沒有伸手進去取,靠柜員机自己吐出來的就不算。
梁國雄同時認為,隨著許霆在重審庭上表述翻盤,不少支持者“倒戈”。.梁國雄認為民意有時候太過隨便。
對此,徐松林并不認同。他表示,法不外乎人情。若絕大多數民眾不滿,證明是法律出了問題,而非民眾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