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全杰:全國人大代表、煙台大學教授)
人大代表三度提出議
案
新快報訊 (記者 鄧毅富 通訊員 周偉涵)近日,全國人大代表王全杰在其博文《關于“官員公示財產”的第三次人大建議的說明》稱自己從“百日活動”网友建言中,收集了很多极有价值的參考意見,并起草了“關于將官員收入申報制度改為財產公示制度的建議”,現已遞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是他第三次提交關于公示財產的建議和議案。
文章引起熱議。大部分网友支持王全杰的做法,网友“楓林晚”表示:“將領導干部申報的財產公示于眾,是保證人民的知情權和群眾監督的最有效方式。”
网友“紅葉”建議:“只要官員家里的東西价值在3000元以上都要公示,如字畫、古玩等收藏品。”网友“斷章曲藝”則認為:“公職人員應申報的財產,還應包括本人家庭成員的全部財產和已單獨成立家庭的子女及其配偶的全部財產。”
針對一些网友質疑:“若全國所有公職人員財產都公示,豈不是浪費很多人力物力時間?”网友“月明星稀”認為可從處級干部以上開始監督,“某些經濟發達地區的科級正職和副職的公職人員也應列為法定申報人,不同地區不同對待。”
据悉,王全杰的建議響應者不少。不久前,國家統計局原局長李成瑞給全國人大、全國政協等國家机關和中央領導提交建議,呼吁盡快制定《縣處級以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布法》,得到了化學工業部原部長秦仲達等50名退休官員、學者及各界人士的支持。
也有网友怀疑措施的可行性。网友“宜兆”覺得“沒用,人家可以定期給國外親戚寄錢,那么多親戚總不能一個個查清吧?”网友“紅風車”認為“貪官不會報真實材料的,不如讓紀委、檢察院多查几個人實在”。
●記者點評把家底外揚,的确會涉及隱私權問題。利害相權取其輕,在反腐的嚴峻形勢面前,官員公示財產不失為一种撒手■。如何做到目的更有效、操作更可行,是可以擺上議事日程的。
(編輯: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