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律師上書吁“同命同价”
建議全國人大對最高院相關解釋啟動違憲審查
新快報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王傅蓉
昨天,廣州律師周玉忠一大早就出門去了郵局,寄出了兩
份相同的快遞,收件人分別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和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秘書處。
“農村人出意外獲得的賠償要比城里人差好几倍,這种規定是違背憲法的。”周玉忠律師請求全國人大對最高院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2004年5月1日實施)組成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調查該《解釋》是否違憲。
“同命不同价抵触憲法”
農村人受傷或者死亡的民事賠償金遠遠低于城里人,這一法律規定的出處是最高人民法院《解釋》。其第二十五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應根据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計算。
据此,在《解釋》的實施中,出現了許多在同一事故中“城里人比農村人命金貴、同命不同价”的情況。周玉忠律師表示:“這在客觀上造成了人与人的不平等,并且這种規定与憲法、法律相抵触,應立即予以修改或廢止。”
周律師同時指出,呼吁“同命同价”并非追求賠償數額上的完全一致,要求“同命同价”的實質和核心在于摒棄城鄉二元的落后思維,讓所有公民都能夠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法律改革的方向可考慮地域收入等客觀因素,但堅決反對用戶籍來确定賠多賠少。
代表委員吁修改聲不斷
2006年3月至9月,相繼有几位學者和律師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建議書,建議人大審查《解釋》是否違憲。2006年3月,在全國兩會上,兩名委員代表也分別遞交提案和議案,要求取消農村居民与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懸殊差別。要求修改或廢止這一規定的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律師等還有很多很多……呼聲一浪高過一浪。周玉忠律師也在監督法實施的第一天,也就是去年元旦,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請求對解釋進行違憲審查。
“兩會記者幫我問問肖揚”
周玉忠律師還告訴記者,2007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全國兩會期間公開表示,若進展順利,兩會后將就此出台新的決定。而在這一年前的2006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兩位庭長在中國法院网与网友在線交流時對“同命不同价”曾做出回應,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協調各方面意見,不久將會出台新的規定。
“一年過去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沒有傳來任何回音,最高人民法院再也沒有其他動靜。老百姓到底要等多久?”周玉忠說。
“去年最高院的院長肖揚就在兩會上說要改革,眼看他都要卸任了,可‘同命同价’還沒能實現。”周律師擔心這次人大換屆后,這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又將被無限期地擱置起來,“兩會上的記者見到肖揚請幫我問問,‘同命同价’到底何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