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劫机飛台灣被判監10年

新快報綜合消息 大陸劫机犯王志華在台灣服刑期滿后,昨天上午在嚴密戒護下從台北被押解到馬祖,再藉兩岸遣返作業之便搭乘“海峽號”渡輪押返大陸,目前已移送司法机關依法懲處。
王志華1993年劫机飛往台灣,被判刑10年。他与楊明德、林文強、師月坡等人,原訂于1999年2月被遣返大陸,由于前運金門途中傷害台灣方面執行人員,未能如期遣返。
后經台灣方面判決,師月坡判無罪并在2001年遣返大陸。另三人依劫机未遂罪判處四年到六年不等徒刑。其中,楊明德、林文強兩人也已于2007年遣返大陸。
記者另從福建有關方面獲悉,昨日,福建省紅十字會楊華明秘書長一行搭乘“海峽號”前往馬祖,依照金門協議与台灣紅十字組織辦理交接手續,向台灣方面移交了25名非法入境及刑事嫌疑犯,其中,20名因涉嫌電信詐騙犯罪、1名涉嫌綁架被福建警方抓獲,4名非法入境分別被廈門警方、上海警方查獲。
新聞鏈接
浙江航空劫机事件
1993年11月8日,王志華用紙包肥皂,外纏電線偽裝為爆裂物,在浙江航空飛往福州的航班上威脅机組將飛机改飛台灣,14時43分飛机安全降落台北中正机場。台灣地區的司法机關判處王志華有期徒刑10年。
(編輯:志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