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則楚
廣州市物价局稱原定去年召開的年票調价听證會,最快會在今年3月底召開,而調整的原因是過去收了整整七年的錢“連還利息都不夠”,希望市民理解此次年票漲价。
收費市政道路之所以采用“年票制”,是因為收費市政道路和其他非收費市政道路的互換性很強,不采用“年票制”就會使市政道路資源得不到
优化使用。這种互換性要得到市民的認同,才可以使“年票制”這种在較大范圍內的捆綁收費方法得到支持。
這次年票提价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廣州市政府去年8月22日公布了調整東南西環高速路收費模式的初步方案,終止東南西環的收費并納入城區年票制范圍,將道路由高速路調整為城市快速路。
東南西環高速路,原本是公路,而不是市政道路,即便是城市快速路,也不是互換性很強的市政道路,因此它是獨立于年票收費市政路橋而單獨收費的,華南快線就是例子。
自2000年建成通車以來,由于京珠高速、廣珠高速西線沒有能夠同步建成并与之連接,因此“投入巨資修建的高速公路沒有發揮出預期的作用”,實際上是在虧損。而北環高速、華南快線則是具有暴利。把這樣的非互換性很強的路橋納入年票,是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誰受益誰付費”原則的,自然會受到反對。
照此下去,如果南沙港快速路也“沒有發揮出預期的作用”,是否又要納入“年票制”?
作為收費路橋的一种收費形式的“年票制”,并不能強化收費路橋的特性,年票路橋照樣要受到國務院關于收費路橋時限的約束:政府非經營性路橋收費期不得超過15年!東西南環是經營性的,我們市民自然沒有必要替它負擔債務;東西南環是非經營性的,它頂多還有5年就要停止收費,債務由政府負擔。為什么偏要來個納入年票,讓它變得債務不清呢?
至于說到收的錢“連還利息都不夠”,怎么和七年前市政府說的肯定能還貸完全不同了呢?那個時候的听證會上你們不是也論證過現在的年票价格嗎?怎么你們那個時候不說“連還利息都不夠”?你們能不能把年票的收費路橋的還貸基數是多少,貸款的利率是多少,每年的年票收入是多少,公之于眾呢?既然年票收費路橋的貸款是要由車主來交費還貸的,你們不應該每年向車主公布嗎?為什么七年后卻來說年票的收入“連還利息都不夠”?
是不是“連還利息都不夠”就要漲价呢?市政道路是政府應該用納稅人的錢來為市民提供的公共服務,每年我們都有這方面的投入預算,為什么不把還貸的差額列入預算來化解呢?如果真的“連還利息都不夠”,那么這次漲价以后是不是就不僅能還利息,還能在國務院規定的期限內還完本息呢?
歸根結底,如果我們任何一項公共服務都要市民去保本甚至要保微利,那么我們納的稅干什么了呢?不是說“新增財力的80%用于改善民生”嗎?用于市政道路的建設和還貸,就是改善民生之一。
總之,年票調价的听證,本來是個方面意見表達的机會,各個方面都會為各自的利益而博弈。我們希望政府能夠根据博弈的結果來作出符合民意的決定。(作者系廣東省政府參事)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