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民政廳、財政廳聯合發文
新快報報訊 (記者 張薇 通訊員 粵民宣)昨日,廣東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轉發《民政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水平妥善安排當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調整低保標准、提高低保補助水平和發放臨時補貼等工作。据悉,
2007年8月至2008年1月,廣東已按每人每月15元的標准對城鎮低保對象增發物价補助。通知規定,從2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15元的標准提高城鎮低保對象補助水平;從1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15元標准提高農村低保對象補助水平,2008年1月增加的補助金在2月給予補發。有條件的地方可在此基礎上适當提高補助金額。同時各級民政、財政部門也要根据本地區實際情況,适當提高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補助水平,對生活特別困難的城市低保邊緣家庭給予臨時救助。
通知要求,珠三角各市、縣所需資金由當地財政解決;14個經濟欠發達地區和恩平市的資金,省財政按省政府确定的對經濟欠發達地區低保資金補助比例給予補助,城鎮補助40%,農村補助60%,其余由市、縣財政負擔。
(編輯: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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