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謀證据
在昨天的采訪中,根据記者從一些學生和相關部門了解到的一些情況,可以證明陳文真在行凶前,已經做了預謀。
證据1
向父母要錢去廣州打工
据陳文真家附近的鄰居介紹,前天下午,陳文真曾向其父母索要一千多元,稱要到廣
州去打工。
“昨天下午4點,他就离開家了,他父母直到今天有警察到他們家了解情況,才知道陳文真出事了。”該鄰居說,他父親聞知儿子出事后,都不敢相信是真的。
證据2
穿校服戴校牌進入學校
据雷州市第二中學的黃副校長介紹,該校在管理上并沒多大漏洞。他說,學校平時都有兩個保安在校門值班,同時全校都有十几個學生值日,“如果不佩戴校牌和穿校服的學生按規定是不允許進入學校的。”
一個退學的學生為什么能混進學校作案呢?黃副校長解釋說,主要是因為陳文真前天進校時是穿著校服戴著校牌、背著一個書包混進來的。
黃副校長還說,凶手陳文真在校時,無論學習、思想各方面,均沒有不正常的表現。但去年10月中旬退學前,陳文真的精神開始有點不正常。“他經常睡不著,胡思亂想,想投塘。”后來,學校動員其退學,由其父帶他回家。
證据3
行凶目標明确刀刀致命
有學生稱,陳文真在當天下午4時就來到了學校,把吳和李的座位都弄清楚了,后來上晚自習時,他就輕車熟路上來傷人。
陳文真在行凶時刀刀都致命,全部都是捅腹部,包括最后被捅傷的林堪定也告訴記者,陳文真捅他時,捅的也是腹部,幸好他本能用手一擋才逃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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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