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
將所為說成是保護銀行財產
許霆至今沒有悔罪
在昨日重審庭上,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稱,許霆的行為构成盜竊金融机构。許霆在明知自己的銀行卡內只有170余元的情況下,卻利用銀行柜員机的程序錯誤,主動多次向出錯的柜員机發出取款1000元的指令
,取款后即匆忙辭職,攜款潛逃,其積极追求占有他人財產結果的故意和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目的顯而易見。
根据刑法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盜竊金融机构是指盜竊金融机构的經營資金、有价證券和客戶的資金等,許霆盜竊的銀行柜員机內的資金,顯然是金融机构的經營資金,理應認定為盜竊金融机构。
公訴人還指出,許霆的犯罪行為具有酌情從輕處罰的情節。許霆盜竊的是銀行柜員机內的資金,這雖然被法律明确評价為盜竊金融机构,但与盜竊銀行金庫、營業廳等傳統意義上的金融机构的資金相比,柜員机無人值守、無人看管,且沒有嚴密的保安措施,盜竊柜員机內的資金,情節相對較輕。同時從盜竊手段來看,許霆不是以外力破坏柜員机或者破坏電子程序來盜取柜員机內的資金,而只是利用柜員机既有的程序錯誤作案,手段不是十分惡劣。
但公訴人同時指出,其行為也具有酌情從重處罰的情節。首先,許霆在發現柜員机出錯后,明知自己卡內余額不夠,還多次連續惡意取款,主觀惡性相對嚴重。其次,其作案后潛逃長達一年之久,雖然曾經有過退贓的意思表示,但沒有實際的退贓行動。另外,根据他當庭將自己利用出錯的柜員机盜竊銀行財產的行為,說成是為了保護銀行財產的辯解來看,許霆至今仍沒有徹底的悔罪表現。
■許霆經典語言
“我坦坦蕩蕩有著誠實的品行”
許霆取款時到底有沒有害怕?許霆被抓時,有沒有自首情節?許霆從被抓到昨日開庭已經9個月了,這么長的時間為何一直不肯退贓?銀行在這件事情上有沒有責任……昨日庭上,針對這些問題,許霆不斷爆出惊人之語,旁听席上數度嘩然。
關于害怕 “我一直坦坦蕩蕩”
庭上,公訴人出示了同案人郭安山的證言,郭安山說,許霆在取錢的時候“滿頭大汗”。許霆對這种說法很不滿,他稱自己根本沒有“嚇出一身冷汗”,自己一直非常冷靜,保持著一顆“平常心”。
許霆說:“我一直都是個講良心的人,坦坦蕩蕩、從小到大都未曾失信于人,沒有過投机的行為,有著誠實的品行,從這些就可以推斷出,我取款的本意是出于好意保護存款。”
關于抓獲 “早點抓我,早點解決”
許霆在法庭上表示,在陝西寶雞火車站落网時,他曾經過了安檢,但又折回來告訴火車站的工作人員,自己叫“許霆”(正是當時的通緝犯)。許霆說:“我想,他們反正要抓我的,早點儿抓到我,早點儿解決問題,早點儿出來好結婚,過我自己的日子”。
關于退贓 “我們可以寬容大度一點”
庭上,主審法官詢問,從抓捕到開庭,9個月了,為什么許霆及其家人從未向公檢法机關提出過“退贓”的要求。雖然許霆家人曾向媒体大肆宣稱要求“還款”,但公檢法机關至今未收到一分錢。
許霆則在庭上反駁,稱自己從未說過“抓到我再說”。他說:“我的本意一直是希望能夠退贓的,希望家人能兌現對我的承諾,不要過分計較得失,把錢還上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我們可以表現得寬容、大度一點。”
關于銀行 “有義務提供沒故障的取款机”
對于銀行,許霆有著自己的不滿。他說:“我出這個事有一個复雜的過程,人非圣賢,孰能無過,錯了就是錯了。但是在這個過程中,銀行已經跟我建立了聯系,銀行有義務給我提供一台沒有故障的取款机,那樣,也就不會發生這种荒唐的事情了。”
他還說:“銀行取錢一直都是當面點清,出門之后概不認賬,ATM机既然是銀行的專利,也應該遵循這個潛規則,柜員机和銀行网絡愿意給我錢,現在卻要追究我的刑事責任,很難理解。現在是銀行受到了損失,如果是老百姓受到了損失,客戶還不是大多只能自認倒霉?”
關于同案 “距离產生美嗎?”
許霆說:“郭安山在這個案子上是我的同案犯,他取錢的次數比我多,主觀惡性比我大,為什么他判1年,我判無期?是距离產生美嗎?該承擔的責任我都愿意承擔,那能不能把這种距离拉近一點儿?”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