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認為突發事件應急亟需立法
新快報訊 (記者 吳璇 李國輝 廖穎誼 王華平 黃瓊)部門溝通不順暢、事后責任難追究、信息發布不統一……在昨日的分組討論上,廣州市人大副主任周慶強“炮轟”廣州應急指揮中的种种弊端。
他認為,只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立法,才能最終解決這些問題。
周慶強說,對突發事件的應急立法,主要是為了讓鐵路部門与地方政府的溝通更加順暢。他認為,該法規中應該明确的一點是,發生突發事件時,一定要有一個統一的指揮部門,無論是人員調度還是信息發布,都必須統一,而不能“政出多頭”。之前在擔任越秀區委書記時,周慶強曾于2005年、2006年兩度參与了春運指揮,說起“政出多頭”的麻煩,他如今仍感無奈,“有時這個部門發布一條信息、那個部門發布一條信息,而且內容不相同,弄得老百姓也莫衷一是。”
統一的春運指揮部究竟應該由哪個部門總負責?周慶強認為,應該由地方政府作為“總指揮”。他分析,春運涉及的部門太多了,包括鐵路部門在內的任何一個部門都不能單獨完成這個任務,只有在地方政府調動所有部門,同時与鐵路部門協調,才能完成春運任務,“所以必須成立一個統一的、集中的春運指揮部,而這總指揮只能是地方政府。”
“為何一定要強調立法呢?”周慶強認為,只有用法律的形式將其固定下來,才能使各部門都服從,“不然,各唱各調的情況仍常會出現,而且事后也沒法追究責任。”
但地方立的法能約束到其管轄范圍之外的机构或部門嗎?周慶強表示,法律具有地域性,無論什么部門,只要在廣州,就應該服從廣州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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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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