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華社電 記者日前從中國銀監會獲悉,与新破產法相配套的《銀行業金融机构破產條例》已進入立法進程。
出台配套的《銀行業金融机构破產條例》,是因為目前金融業的市場退出的法律法規尚未健全,即使在新的《企業破產法》出台后,專門适用銀行業金融机构破產的特殊法規仍然缺失。去年6月實施的新破產法明确
,對金融机构破產將另行規定。
有關專家指出,隨著中國金融業的全面對外開放,金融机构在競爭中被迫退出市場在所難免。那些陷入危机、經營困難的高風險金融机构退出市場,可以盡早阻斷金融危机的傳導,遏制危机擴散,鎖定危机損失,從而維護金融体系的安全。《銀行業金融机构破產條例》的出台,將能更好地規范我國金融机构的市場退出机制。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