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華社電 內蒙古自治區巴林左旗法院日前一審分別判決趙某、崔某母子二人有期徒刑21年,決定執行20年。
2007年春,家住巴林左旗哈拉哈達鎮西山灣村的村民趙某听別人說种植罌粟提煉鴉片可掙大錢,于是就伙同儿子崔某在自家園子內种植了3600株罌粟。7月中旬,二人從种植的罌粟中提煉出1.39千克鴉片。8月7日,崔某
將鴉片運至河北省赤城縣,欲出售時被公安机關當場抓獲。案發后公安机關又從趙某、崔某住房中搜查出罌粟种子7000多克。
經巴林左旗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巴林左旗法院以被告人趙某、崔某犯運輸制造毒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數罪并罰,各判處有期徒刑21年,決定執行20年。
(編輯: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