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辛瀑審議“兩院”報告時帶頭批評:
新快報記者 文安 陳紅艷 吳璇 陳琦鈿 張英姿
“要么死刑沒錢賠,要么留著命可以賠錢,這樣的審判有什么震懾力量?”在對“兩院”報告的審議中,廣州小組代表辛瀑帶頭批評法院“人性化”審理降低司法標准,客觀上傳遞錯誤信息。
“檢
察院千万不要創新”
辛瀑對“兩院”報告都提出了批評。他認為檢察院的工作必須堅實、穩定,對報告中出現“創新工作”的說法表示不解。“很多行業要創新,但檢察院千万不要創新,你們要用的標准就是鐵的,是死的,不能改!”參會的檢察官連連點頭,表示會修改用詞不當的地方。
對法院,辛瀑黑面直言,認為個案中出現的人性化審理實際上降低了司法標准。“法院的報告為什么不能做得高端一些?每年都是這樣羅列數字,平平記事,人大代表怎么行使監督權?”“我們需要有高度的報告,即使你們解決不了,也要提出來讓代表知道,工作中究竟有什么困難,有什么困惑。”
辛瀑說,人性化審理針對個案可能是對的,但從影響看,往往傳遞給公眾錯誤的信息———錢和法可以互換或者轉移。
辛瀑說,法院是法律標准的底線,不能因為個案的合理忽視法律的威嚴,即使是合理合情的個案,也要在事后拿出來研究探討,或者向人大匯報。參會法官解釋說,人性化個案判決前已取得對方諒解,另一個代表生气地插話說,“不是要他諒解,要法律諒解!”
“執行難”要從体制解決
辛瀑說,法院年年都會說執行難,卻不從体制上去探討執行究竟難在哪里?“國外都是警察執行法院的判決標准,但在中國,這种制度無法實行。”辛瀑分析道,警察對政府負責,如果警察來執行判決,很容易出現“民告官贏了官司”卻無法執行的局面。
“檢察院更不行,監督法院,怎么可能成為法院判決的執行者?”辛瀑無奈地說,所以到目前為止,法院的判決還是法院自己執行。“這樣的問題你們為什么不研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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