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辦法正在完善,將突出民間組織“公益”和“服務”性質
新快報訊 (記者 吳璇 通訊員 穗仁宣)廣州目前正在抓緊修改完善《廣州市社區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將加快“社區類”民間組織建設,突出其非營利性、公益慈善性和服務性。這是記者昨日從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獲悉的。
据統計,截至去年9月底,廣州登記在冊的民間組織共3396個,其中社會團体1253個,民辦非企業單位2143個。針對廣州社區民間組織發展較慢,大部分社區民間組織普遍小、弱、散等問題,廣州市政府將培育發展社區民間組織作為民間組織管理工作的突破口,草擬了《廣州市社區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目前正在抓緊修改完善,將以市政府的名義印發執行。
該《辦法》將社區民間組織定義為“以社區(以居委會管轄的社區為標准)地域為活動范圍,以滿足社區居民的不同需求為目的,由本社區中國公民自愿成立的非營利性、公益慈善性、服務性的民間組織”,對社區民間組織實行歸口登記和雙重管理,區(縣級市)民政部門為社區民間組織的登記管理机關,并規定經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授權,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為社區民間組織的業務主管部門;對社區社會團体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成立的條件和登記程序作了明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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