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少華 吳帥
見義勇為的湖北省天門市水利建筑公司總經理魏文華1月7日被當地城管執法人員群毆致死后,1月13日傳來最新消息,天門市有關部門目前正在積极地准備材料,為魏文華申報“見義勇為烈士”稱號。
“烈士”指的是為正義事業或別人生命財產而自愿犧牲自己性命的人。說魏文華為正義事業而犧牲,尚且
無可非議,若說魏文華為正義事業而自愿犧牲自己性命,則頗顯牽強与附會。其實這一點,從“魏文華遭城管執法人員群毆時高舉雙手,以請求打人者止毆”的目擊報道亦可見此一斑,特別是魏文華的“高舉雙手”的本能式細節,人們很難從中体味到哪怕一絲一毫的“英雄壯舉”味儿來,盡管人們宁愿相信他來不及与城管暴徒進行堅強不屈的抗爭。然而,這畢竟是“宁愿相信”罷了,至于未發生而再也不可能發生的真實細節到底會是什么樣,則很難說得清。
悲劇主角魏文華作為“垃圾事件”局外人———其非事件直接沖突一方,僅為不期而遇的過往旁觀者之一,或許出于正義、或許出于好奇、或許出于此二者皆有的复雜心理,魏文華舉起手中具有拍照功能的手机,對巧遇的暴力事件進行現場記錄而不幸招來殺生橫禍,其行為价值再怎么被人為的善性提升,都不可能抵臨“烈士”高度,而僅僅适合稱之“見義勇為履難者”、“公民良心遇難者”、“草根正義犧牲品”等等名號而已,雖然,筆者与普通大眾一樣對魏文華的無妄之災深表同情。
公民魏文華只是死于城管的粗暴執法。更深一點探究,他更是死于當前的制度之弊!正因為現行的城管制度給了城管們過大的、不受約束的執法權力,才造成了一些城管者的無法無天,敢于對“不听話”的公民拳腳相加,置公民的尊嚴与生命于不顧。
魏文華之死本質上是一种城管制度的犧牲品,驗證了權力如果不得到約束与管制,就必然會成為加害公民的一种怪物。他的死是一种憋屈的死,只适宜說他死得如何憋屈,而如果說他死得多么壯烈,那么這簡直等同于一种惡搞。當地政府部門要因此為他申請頒發“烈士”稱號,這反而是一种蹩腳、扭曲的加冕,反而是一种對死者的不公与不敬。
魏文華悲劇本為一個頗具懲前毖后警示意義的人文事件,對悲劇主角魏文華的見義勇為之舉進行合理性張揚,當然是必要且必須的,可如若不是基于對悲劇主角“英雄壯舉”的酌情量定而一味過高過熱捧譽之,勢必會在太虛太假的公意問責中走向張揚不及的教化反面去。
以魏文華悲劇為載体對社會進行見義勇為精神的大力宣揚,此舉固然可彰可表,可為了宣揚而宣揚地將意外遇難的魏文華冠之“見義勇為烈士”稱號,卻是不合适的。總之一句話,要想褒揚魏文華的見義勇為善舉,請給他標注一個名實相符的恰當“謚號”,唯此,魏文華才能含笑九泉而無愧。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