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市民文化弱,与我們長期的農業社會文明有關系,后來又有几十年的階級斗爭文化。我們的硬件上發展得很快,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發展得這么快,但我們的軟件跟不上,而這軟件的一個關鍵就是市民文化。市民文化弱,社會不易和諧。
———張維為:《“和諧中道”之珍貴》(《學習時報》)
以封建專制時代
的官老爺自居擅作威福、不知民主法治為何物,不知權力來自何處,身在二十一世紀,思維方式和習慣還在百多年前的封建時代,是這些“牛官”共同的思想根源。
當西丰警察因所謂“誹謗”案演出進京抓捕記者鬧劇的時候,海峽對岸的“立委”選舉鬧騰正歡,大小政客們一齊伏低身段,或裝丑或扮靚變著法子巴結選民,只為求得那些端起身份猶豫不決不知最終投向誰的選民手上的一張寶票。而美國一位商人在民主共和兩党的選戰中覓得商机,用希拉里和布什的頭像做馬桶刷,讓人們選擇購買,卻不見有警察或者當事人找上門來,更沒有“侮辱誹謗”之說。
———信力建:《“史上最牛”的官老爺病其實并不難治》(天益网)
在公權缺乏有效的制約、權力監督并未形成制度的前提下,私權的發展空間十分有限,《民法典》的法治實踐意義十分有限,絕不會像偉大的《拿破侖法典》和《德國民法典》一樣產生巨大的社會進步意義,盡管它在理論上可能能夠与它們媲美。在我們還在為有法不依傷透腦筋、法律約束力還十分軟弱的時期,不顧實際拋出《民法典》,它自然仍然只會成為名義規制,而不會成為行動規則。不會使法治進步,只會使法治倒退。因為被法學家們极力神圣化的《民法典》得不到很好的遵守和實施,會更加打擊人們對法律的信仰,放棄對法治的追求。
———陳云良:《法治中國可以期待》(《學術界》)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