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夢想,希望所有人都能平安地活著,希望有一天還能有尊嚴地活著。”日前發生了湖北天門市的“拍下城管粗暴執法照片,男子拒絕刪除被打死”的事件,引發了网友熱議,网友們紛紛發帖遣責城管的粗暴行為,認為打人者“天理難容”,應受到嚴懲。与此同時,也有网友對現行的城管机制提出質疑,希望事件能推動
相關的改革。更有网友認為受害人應追認為見義勇為的烈士,可以得到國家賠償。
■新快報記者 鄧毅富

■魏文華,1966年出生,天門市水利建筑公司總經理。

■事件發生后,天門市城管局外挂的兩塊牌子已面目全非,“天門市城市管理局”的鐵牌子被撬變形;“天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牌子,被人撬下扔在不遠處的垃圾堆里。
事件回放
城管粗暴執法男子拍照被殺
2008年1月7日下午,湖北天門市灣壩垃圾填埋場處,天門市水利建筑公司總經理魏文華駕車經過時,發現城管執法人員与村民發生激烈沖突。他掏出手机拍下城管執法人員粗暴執法過程,城管發現后要求其刪除圖片,魏文華拒絕,遭城管圍毆,其間魏交出手机,舉起雙手,高叫“投降”,但毆打并未結束。5分鐘后,魏文華倒地不省人事,送至醫院時,瞳孔放大,呼吸已經停止。
村民李某介紹:兩年前,有關部門与該村商定,將路旁的這塊地作為垃圾填埋場。由于垃圾場臭味太大,并致飲水變質,今年元旦,約定期限已到,村民便不許再填垃圾。但每天仍有多台垃圾車將垃圾運送至此。
當天下午4時30分許,數十名身著制服的城管執法人員乘車而至。當地村民阻止垃圾填埋時,与執法人員發生沖突,至少有5人被打傷住院。
最新消息
市委書記:城管打人天理不容
昨日,本報記者根据网友提供的資料,撥通天門市城管局齊正軍局長的電話,但電話一直沒人接,只是播放定制的彩鈴:“天門市歷史悠久,物華天寶。和諧、開放、誠信的天門歡迎您!”而据媒体報道,齊正軍已被警方控制接受調查,無法自由行動,不能与記者見面。天門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劉千軍稱,目前被警方控制的24名城管執法人員中,已有4人被刑拘。
据報道,接受采訪的市民均表示,天門城管愛打人、下手狠,已不是一天兩天。該局更有官員提出口號“學習黃岡經驗,打出城管威風”。据稱,湖北黃岡城管因執法嚴厲,而在城管系統內部聞名。對此口號,天門市委有關官員并不否定,只是解釋:“打,可以有多個理解嘛,可能是說打個戰役。”
由此帶來的后果便是城管打人事件不斷。天門市委一官員表示,城管部門的執法行為,肯定是有問題的,市委市政府已明确態度,肯定會嚴查。
9日晚,天門市委書記別必雄在听取“城管人員毆打致死人命案”案件有關情況匯報后,嚴肅地指出:“要依法辦案,舉一反三。”
別必雄說:“听到這起事件發生,我的心情非常沉重。這個事件是完全不該發生的。無論村民怎么阻攔垃圾清運,組織几十名城管人員到現場与群眾斗毆、抖狠,都是不應該的。將途經此地下車拍照的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經理魏文華毆打致死,更是天理不容。”
网文熱議
拍照者應被視為英雄
网友“內衣外穿”在天涯社區發帖稱,“受害人在看見有人犯法的情況下,拍照為證,其動机良好,有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主義精神。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受者人的行為應該屬于見義勇為,所以他的血不能白流,他的命不能白白喪掉。”网友“不甲天下”也贊成給受害者授予見義勇為的稱號!网友“lloouu222”說:“向烈士致敬。他是在履行一個公民的監督義務時遭歹徒殺害的。”
在同事眼中,魏文華是与人為善、樂于助人的好人。1987年,魏文華從吉林勘測技術學院畢業,進入天門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工作。“分配到單位后,魏文華利用每個周末在外面擺攤,主動幫助周圍的群眾免費修理電視、電扇等家電。”許多人到現在都記得他的好,魏文華連續數年都被單位評為學雷鋒標兵。
灣壩村村民為悼念魏文華也打出“好人,您走好”的條幅。今年70余歲的李桃芝老人哽咽地對記者說:“魏文華是為我們出頭,為我們主持了正義。如果不是他出頭,我們村的几個人有可能落到与他一樣的下場。他真是一個好人。”
网友“xieshujie40”認為:“以后很多家長就會這樣教育小孩:不要多管閑事!不小心連命都送了。以后還有誰敢見義勇為?真是悲哀啊!气憤!”
受害人該得國家賠償
网友“內衣外穿”認為受害者應該得到國家賠償,他的理由是:“城管是屬于國家机构下的工作人員,城管并不是一個人在戰斗,城管在工作中犯法,在工作中將受害人打死,而且打人動机明确,就是不能讓受害人將他們在工作中的違法行為記錄下來,于是城管便在沒有喝醉酒的情況下,在精神病沒有發作的情況下,城管們親手將受害人打死了,這屬于執法過程中將人打死。”
但也有网友認為這樣便宜了打人者,网友“okokok164”稱:“應該由城管人員個人承擔賠償,怎能由國家(全体納稅人)賠償?”网友“西散”出主意:“讓受害者家屬每月按時領那几個城管的工資就行了,讓那几個不是人去掃大街。”
网友“0514liu”則來一個黑色幽默:“強烈要求手机生產厂家賠償!如果沒有拍照手机,魏文華也就不會遭此厄運了。
网友“wh00830”有自己的思考:“其實最重要的問題不是受害者能不能得到國家賠償,而是怎樣才能使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執法者的權力如何得到制約而不會被濫用。”
無論如何,傷感還是彌漫在論壇間,网友“above2000”:“國家賠償有用嗎?能賠得回妻子的老公、儿女的爸爸嗎?能賠得回他自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