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非客
据報道,北京一對夫婦在地下通道出口處賣小動物時遭城管查處。夫婦見城管要帶走小動物,竟當場將包括小兔子、小狗、烏龜等10多只小動物摔死。
城管隊員以及圍觀的人均用“殘忍”來形容小販的這一行為,网絡上也有不少人譴責小販這种“殘忍”的行為。
當然,必須承認,“小動物是無罪的”,因
此,在小動物保護者看來,這是极其沒有人道的,中國小動物協會的會長在接受采訪時說,希望城管能出手制止這种行為。
我承認,如果從公序良俗的層面來考慮,這樣的建議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畢竟如此血腥的場面,与北京首善之區的形象是相去甚遠的。
在小商販眼里,他是這些小動物的主人,在主人面前,這些小動物當然是沒有任何尊嚴的,小販完全有權力可以對這些小動物隨心所欲進行處置———即便是用如此“殘忍”的方式來結束它們的生命。
是的,我們完全可以譴責說他不尊重生命、不尊重生命的尊嚴,但是,我們完全可以想象,如果一個人長期連“人”的尊嚴都難以体會得到,他怎么可能會去尊重小動物的生命和尊嚴?“宁可摔死也不給他們”———這是小販為什么摔死這些小動物的理由,我相信,他也在發泄自己內心的不滿。報道中說了,這位小販已經擺攤兩三年了。當然,我不敢奢望他會知道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行政強制法(草案)》已經提出:“在市容監管中除違禁物品外,行政机關不得扣押經營者經營的商品。”而《物權法》實施之后,即便是無證擺攤的小販的財產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畢竟,法律或許离他還是遙遠了些,經驗只會告訴他,城管來了,自己就不再是小動物的“主人”了。
法律并不能保障小販的財產不被城管沒收,這如同小動物協會不能保護小動物不被小販摔死一樣,從這個角度上看,對于城管來說,小販其實也是“小動物”。
于是,這位小販用結束小動物生命的方式來祭奠自己即將對它們失去支配的權力,而崔英杰則把刀刺向了城管,結局如何,誰都無法預料,但是,我相信,這肯定會是他們一以貫之的方式。(作者系本報記者)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