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轟動一時的“朗訊門”事件終于有了定論。据悉,在朗訊公司于2006年被阿爾卡特收購之前,曾涉嫌向中國官員賄賂而違反美國相關法律。目前,阿爾卡特-朗訊已与美國司法部及證監會達成調解協議,并愿意就此總共支付250万美元罰款。
阿爾卡特-朗訊為規避刑事起訴,而情愿承擔經濟上的懲罰,這當然是另一种形式
的清晰認罪。在美國司法部門高調對朗訊的罪責作出懲罰之時,朗訊在中國的賄賂對象卻依舊不明不白。究竟是哪些電信企業的哪些高管收受了朗訊的好處費,几年來公眾所獲悉的情況一直語焉不詳。這种模糊狀況,很可能還會持續下去。這也說明,“朗訊門”事件并未結束,后面的故事還待續寫。
正如此前一些輿論已經提及的,“朗訊門”事件与國內商業界一度流行的潛規則緊密關聯。這些所謂的潛規則,多以各類變种的商業賄賂形式呈現。當潛規則在桌子底下大行其道,台面上的明規則所能發揮的作用也就大受限制。于是,也有人對朗訊表示出了同情,認為其不過是潛規則流行環境下的犧牲品。
朗訊自身也曾持有類似的看法。自然地,包括朗訊在內,一些跨國公司看法相近———波及面不窄的“洋腐敗”事件過錯似乎主要在市場環境上。應該承認,這些跨國公司的意見并非完全沒有道理。如在國內房地產業界,就不難看到相似的情形。這個行業的透明性与公正性備受詬病,尤其是開發商在土地的獲得上,更有几分“各顯神通”的意味。一些開發商也這樣爭辯,自己并非天生喜歡桌子底下的游戲,而是潛規則使然。
說到底,潛規則的問題,還是一個市場環境對于公平、公正的追求遠未徹底所致。但反過來說,盡管潛規則如此,但若沒人去理,而照走明規則的陽光大道,久而久之,潛規則也就沒有了市場。但是,受到利益的驅使,沒有人肯做短期利益的犧牲者,將必然成為潛規則的犧牲者。朗訊們的過錯十分明顯———美國的司法部門和證券監管机构也是這么看的。一部頒布于1977年、名為《反海外賄賂法》的法案限制了朗訊等跨國公司在海外市場的任意作為。朗訊們爭辯說,《反海外賄賂法》對他們其實是不公平的,在一個并非完全公平的市場環境里,老實做事的企業恐怕會失去很多的商業机會。一些机會,被更多具有所謂“靈活性”的企業搶走了。但美國司法部門不認同這种爭辯,清醒者大有人在。
“朗訊門”事件有了今天的結果。這個結果,是一种非刑事起訴的懲罰方式。這樣一個結果的出現,因為有了《反海外賄賂法》的利劍懸在空中,并不令人感到詫异。不過,對于“朗訊門”事件在某种意義上的結局,理應有更多的反思,特別是中國市場作為此事件的發生地,也就有了更可追問的理由。
對于建設公平市場環境的重要性,沒有人會否認,但是,認識到与真正操作執行是兩回事。市場環境的不盡公平,當然也是一個不夠成熟的市場經濟的体現。作為一個仍然處于轉軌中的經濟体,中國整肅市場環境的任務還很艱巨。雖然,在文化層面,人們對于潛規則的認識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制度建設方面,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逐漸在完善當中,但在經濟日益全球化的條件下,對于跨國界的商業賄賂行為,相關方面依然沒有更好地作出應對。
原因在于,對于任何既得利益的改變,往往會遭遇阻擋的力量。同時,在制度層面,仍舊有缺失存在。這些因素糾結在一起,使得原本是淺顯的道理在操作上變得艱難。阿爾卡特-朗訊被重罰250万美元,但受賄者接受了什么樣的處分,公眾不清楚———這樣的事實,恰恰說明,在肅清市場環境的一場戰爭中,反作用的力量不可低估。而諸多扭曲商業公平競爭的跨國界賄賂行為,在引起道德和監管層面的憂慮之時,相關法律沒有跟上。鑒于“朗訊門”及其類似事件的危害性,中國亟須一部符合國情的反海外賄賂法律。(摘編自《第一財經日報》社評)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