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規定存在斷檔”
許霆案引起熱議紛紜,相對不少网友聲援、抱打不平外,不少法律專業人士也開始對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深入探討。曾有法律專家在中國法院网上特地撰寫論文,詳細探究了刑法第264條對于盜竊罪的量刑規定,并提出,法律對盜竊金融机构量刑幅度太過僵硬,出現刑罰斷檔現象
,造成了适用刑罰上的不銜接。
刑法264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隨后該條又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一)盜竊金融机构,數額特別巨大的。(二)……”
由此可見,“盜竊一般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的量刑幅度,和“盜竊金融机构數額特別巨大”的量刑幅度是不一樣的,前者是“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而后者則是“無期徒刑或死刑”。
由此可以推論出,盜竊金融机构的刑法設置則成了這樣的:“1.盜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2.盜竊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盜竊數額特別巨大的,處無期徒刑或死刑。”這就是說,在盜竊金融机构里,沒有十至十五年這個量刑幅度。
該專家認為,對盜竊金融机构,數額特別巨大的,不應只有無期徒刑或死刑這個量刑幅度,還應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個量刑幅度。這是因為:
1.有些盜竊金融机构數額雖然達到了特別巨大,但其他情節并不是特別嚴重。如共同盜竊的從犯,贓款已全部退還的盜竊犯,等等。對這些犯罪分子,一律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勢必會造成量刑上的罪刑不相适應。
2.對盜竊金融机构數額特別巨大,如果沒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個量刑幅度,中間就出現刑罰幅度斷檔現象,將會造成适用刑罰上的不銜接。從立法技術上看,也存在缺陷。
該專家在論文中建議,將來修改刑法時,對現行刑法應作如下修改:“盜竊金融机构,數額特別巨大的可以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只要增加“可以”一詞,就可避免上述問題的出現。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