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采訪“許霆取款案”許父為子喊冤,稱告不下來就“教唆別人孩子犯事”
■新快報記者 李斯璐 黃瓊 余亞蓮

圖:昨日,許霆的父親許彩亮在廣州接受記者采訪。宁彪/攝
連日來,本報獨家報道的“許霆惡意取款17.5万被判無期”案持續高溫,网上各大論壇討論激烈,國內媒体紛紛介入采訪。昨日上午,中央電視台《經濟半小時》欄目与許霆父親許彩亮取得聯系,赶到廣州專訪許彩亮。面對央視鏡頭,許彩亮真情流露,盡訴儿子出事以來,种种不為人知的內情,連稱儿子“實在冤枉”!
“我是還錢無門啊”
記者:當你知道許霆的事以后,有沒有想過把錢還給銀行?
許父:有!錢不是自己的,就算借錢我也要把錢還清。我們的村子算比較富裕的,今年開發區征了村民的地,每畝地補償2万元,我們的生活都很富足,也有能力還17.5万元。事出倉促,我一時沒辦法來廣州,所以委托一個在廣州的朋友把我的電話、地址留給銀行,請他們過來山西一趟,大家一起商量一下還錢的事。銀行和派出所的人也來過,但他們絲毫沒提還錢的事,只一味讓我勸儿子自首。
到今年6月份,我儿子被捉后,我的朋友又跟銀行聯系,看能不能把款給還了,但銀行說,這事已經立案交給公安机關處理,還不還錢与他們無關,他們不再插手……我是還錢無門啊。
記者:一審的時候你也去听了吧,你怎么看法院的審案?
許父:這案子審得不公平,銀行報案后,派出所就立案了,直指我儿子盜竊,他們又沒去查有錯的ATM,這樣立案本身就證据不足。審訊中,銀行也沒作為被害人出現,反而讓法院(實為檢察院)作為公訴机關,對我儿子不公。銀行一直說自己受害,為何不來跟我要錢?我把多給的錢給回就行了嘛,何必立案呢?
“判決把我家給毀了”
記者:你知道什么才算盜竊罪呢?
許父:上次開庭,听到律師的辯護才知道。盜竊犯要有兩個目的,一是有目的性地偷東西;二是秘密性,我孩子的行為根本不“秘密”,卻被硬扣上“秘密竊取”的帽子。這案很簡單,他不是盜竊,不該用刑法。
記者:你認為許霆應該定什么罪?
許父:我認為他不至于被判刑,把錢還了就行,許霆被判得冤吶!我昨天特意去買了本法律書,專門看刑法學法,看了后對照,判決書上說的秘密竊取、取款逃走都是在歪曲事實,法院對我們老百姓是那樣不公平。
記者:判刑的時候你有什么感覺?
許父:我不相信中國法律是這樣的。當時許霆被捉前,銀行沒有和我家里商量還錢,也沒提出還錢的要求。被捉后,銀行只說,這事已經報案,并且立案了,与他們無關了。我想,到那地步也沒辦法了,人都捉起來了,就先讓他們關吧。那時我也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會給我們一個公平的答复,可万万沒想到這樣就被判無期,這讓我大吃一惊……許霆要蹲一輩子大牢,這判決可把我家給毀了。
“執法的人把法律想歪了”
記者:那你打算怎么做?
許父:我會一直上訴,一輩子告下去。
記者:如果告一輩子都是這個結果,你會怎么想?
許父:這個……就真不知道,我真覺得活著也沒意義了。要真是那樣,我會教唆別人的孩子犯事,每天故意在路上放錢,孩子撿到第一天或許會交給大人,可我就不相信他天天撿錢后不花一次,他花了后我還要給他扔,看那孩子以后會不會走上犯罪道路。
記者:為什么要這樣做呢?
許父:不公平嘛!我的意思不是說法律定得不好,我也贊同法律是公平的,但在這個案子中,許霆的行為不是法律空白,而是執法的人把法律想歪了。我還建議全國人大代表要正視這個事件,最好給司法檢察等單位立法。要是執法單位、審判机關都沒學好法律,都沒理解透徹法律,我們普通老百姓又怎能理解深刻呢?執法連案子的定性都弄錯了,判了個冤假錯案,你說該不該受到法律制裁?這案不冤的話,就不會引起那么大反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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