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華社電 去高檔寫字樓辦事,停車費高達每小時20元;去醫院看病,也要被收取高額的停車費……日前,廣東省物价局出台措施,這些高价停車費可望在廣東得到有效遏制。
廣東省物价局日前對2001年制定的停車場管理辦法進行修改完善,出台了《廣東省物价局机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并吸納了各地近几年机動
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有效經驗。据了解,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寫字樓、專業市場等配套停車場的車輛停放服務收費原來實行市場調節价管理,造成部分商場出現了“高价停車費”,現在改為實行政府指導价管理。
新出台的管理辦法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口頭或者書面的合同、協議、約定等形式向他人提供自有机動車停車位,并收取相關費用的,要執行政府有關規定,按停車位所在停車場的有關規定确定收費標准,不得隨意定价。
對于醫院、學校、博物館、圖書館、青(少)年宮、文化宮、党政机關、事業單位等內設停車場,因合理調節停車服務資源的利用或彌補正常服務費用支出确需收費的,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門要按照補償成本不盈利的原則制定收費標准。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