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擬漲至6元/半小時,漲幅達3倍;部分听證代表支持漲价
■新快報記者 陳志龍 通訊員 藍嵐
記者從廣州市物价局獲悉,廣州市路內停車收費調整听證會召開時間由原擬本月31日推遲至下月3日,物价局同時公布了四套最終听證方案,均有較大漲价,從目前的1元/15分鐘最高擬漲至
6元/半小時,漲幅達3倍。雖然漲幅惊人,但記者昨日采訪听證代表時發現,部分听證代表表示支持漲价。
停車場協會推荐方案四6元/半小時
据悉,本次停車費提价的申請方———廣州市停車場協會共向廣州市物价局提交了路內停車場收費調整的四個建設方案,方案中人工收費和咪表自動收費都實行統一標准,不再區別收費,這可以提高經營單位實行咪表自動收費的積极性,弱化了自動收費和人工收費混合路段的收費糾紛。
廣州市停車場協會表示,綜合四种方案,方案四較大程度地綜合了各方案的优點,避免不少缺陷,因此推荐方案四作為此次路內停車場收費調整方案,該方案一類地區路內停車費為6元/半小時,如果一位車主白天停5個小時,原來只要20元,但漲价后需要60元。
听證代表提价能解決車位周轉就好
記者昨日撥通几位听證代表的電話,但多數代表都表示在听證會前不愿意發表意見,听證方案剛剛拿到手,還需要仔細研究。
一位不愿公開姓名的听證代表表示,雖然這次漲价幅度大,但他認為漲价是有必要的,“廣州現在咪表自動收費白天是每15分鐘1元,1個小時4元,但据我了解,這比北京、上海是低出不少的,像北京8個繁華商業區小車白天為2.5元/半小時,上海白天停車首小時為15元,杭州市西湖景區內雙休日20元/小時,廣州作為一線城市,4元/小時的确偏低。”
他認為,最重要的是,一些繁華商業地區路內停車才4元/小時,一些車主逛街時根本不會擔心停車費,長期擠占車位,使得車位周轉不靈,“逛4個小時停車才16元錢,感覺無所謂,如果像方案那樣,4個小時要收48元,估計車主就會心痛了。”
受訪市民漲价幅度最好能壓低一些
一些受訪市民表示,從4元/小時漲至12元/小時,感覺太貴了,此次漲价有其城市車位調節功能,但如果提价幅度低一些就好了,比如說只漲到8元/小時就差不多了。
家住小區的私家車主趙先生表示,他對這次方案的一個更改很支持,即把夜間停車的時間段由22︰00—次日8︰00改為19︰30—次日7:30,因為晚上多數住戶在19︰30左右就已回到家,回家小區沒車位了,把車停路內車場,按現行政策,夜間停車費10元优惠是晚上10時到次日8時,10時前還需按4元/小時收費,那樣,如果從晚上7點半停到第二天早上8時,要22元,遠高于7.5元的住宅小區室內停車收費標准,“這也是晚上小區周邊路內車位空著卻很少人停的原因,方案把夜間10元优惠時間改成19︰30到次日7︰30很合理,那以后我回家就可以早早地把車停在小區旁邊的路內停車場了,只收10元錢很划算”。
物价局漲价可緩解路面交通壓力
市物价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路內停車場是指占用公路或市政道路(含高架路下地面)設置的停車場,廣州繁華地區路內停車場收費標准偏低,對城市停車分布調節功能不足,不利于引導車輛到路外停車場停放,減輕路面交通壓力,很多車主宁愿把車停在路邊等車位,也不愿把車輛停進价格更高的路外停車場,“廣州人普遍有較強的經濟觀念,可以預見路內停車場收費的适當上調將會影響停車分布,緩解商業中心區的道路交通壓力”。
該負責人說,通過提价,利用价格杠杆也可以引導車主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出行,減少私人机動車出行比例,而提价的收入主要用于公共停車場的建設,并适當考慮補償經營者增加的管理成本,也就是說,并不會出現市民擔心的那樣幫泊車公司提价賺錢。
新變化方案四建議重新划分停車路段
值得注意的是,听證方案四提出對全市路內停車路段進行重新定級,目前廣州是根据城區人口和建筑密度、商業繁華程度、車位供需狀況等因素,將公共露天停車場划分為三類地區,其中一類地區是指北京路步行街、上下九路步行街和天河城地段。
方案四建議,按停車路段所在區域周邊環境和停車周轉率大小對城區路內停車等級划分為三類路段:1.停車路段周圍以商業、辦公、行政、公共服務為主要特征,停車周轉率在80%以上的,可划為一級路段;2.停車路段周圍以商貿、辦公和居住為主要特征的混合地區,停車周轉率在60%-80%之間的,可划為二級路段;3.停車路段周圍以居住小區為主,商貿為輔特征的,停車周轉率在60%以下的,可划為三級路段。
路內停車場收費四套方案
方案一
7︰30至19︰30,2元/15分鐘。
19︰30至次日7︰30每次10元。
方案二
按現行露天停車場地區划分辦法,划分為三類地區,白天7:30至19:30為:一類地區6元/半小時、二類地區4元/半小時、三類地區2元/半小時。夜間19:30-次日7:30每次收費10元。
物价局評析:考慮了地區划分,統一按半小時計費与上海、北京政策一致。夜間按次收費時段也參照上海做了調整,有利于發揮路內停車場對周邊住宅區夜間停車作用,標准較簡單,可操作性較強。
方案三
按現行露天停車場地區划分辦法,划分為三類地區,一類地區白天8︰00至22︰00為3元/15分鐘;二類地區、三類地區在7︰30至19︰30時段,分別為2元/15分鐘、0.5元/15分鐘。一類地區22︰00至次日8︰00每次15元;二、三類地區按次收費時段調整為19︰30至次日7︰30,標准分別為每次10元、5元。
物价局評析:考慮了地區划分,夜間按次收費時段調整,一類地區夜間按次收費時段保持不變,二、三類地區夜間按次收費時段提前2.5小時,既可保證一類地區路內停車場加快周轉,也可較好發揮二、三類地區對住宅區夜間停車作用;
方案四
收費標准按停車三類路段等級執行,7︰30至19︰30自動收費收費標准統一為:一類地區6元/半小時、二類地區4元/半小時、三類地區2元/半小時。夜間按次收費時段統一調整為19︰30-次日7︰30每次收費10元。人工收費管理路段統一按三類地區標准執行。
物价局評析:不但考慮了地區差异,而且制定了明确的技術標准,是停車路段定級的有效方式,技術難度低,可操作性強,并且為日后部分路段等級變更提供了標准,是廣州市停車場協會的推荐方案。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