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 文安 陳揚 實習生 劉慧 通訊員 陳陽

圖:昨日,僑界企業實施《勞動合同法》對口咨詢會在花園酒店國際會議中心舉行。新快報記者 夏世焱/攝
《勞動合同法》讓企業變成“培訓中心”和“養老院”?大鍋飯時代又回來了?昨日,400多名省、市僑商企業代表与勞動部門、專家、律師對話,主持人代表各僑界企業在一個半小時內放連珠炮地向四位嘉賓拋出40來個問題,圍繞《勞動合同法》的熱點問題現場交鋒。
据統計,全省共有僑資企業超過3.9万家,占全省外商投資企業的6成多;僅廣州僑資企業就有5000多家,占廣州外商投資企業近7成。与《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中無固定期限合同等新規定、新變化,引起了僑資企業高度關注。參与昨日對話的,有廣東省勞動保障廳勞動關系處處長林景青,香港工業總會珠三角工業協會秘書長張潤冰,粵港澳台勞動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華南師范大學博士導師張建武、廣州市律師協會勞動專業委員會委員朱又又。
焦點一 新法不增負擔“雙封頂”更省
咨詢會一開始,僑商就扔出一個火藥味十足的問題———《勞動合同法》處處制約企業,是否過度保護勞動者?廣東省勞動保障廳勞動關系處處長林景青不慍不火,耐心解釋穩定的勞動關系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他列舉了現行勞動法中對企業“炒人”的規定,笑言新法實際放寬了“炒人”條件,增加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林景青還指出,經濟補償金制度設計非常高明,在維護低收入勞動者的權益和降低企業的經濟補償金成本方面達到了很好的平衡,從整体上看不存在加重企業負擔的問題。林景青稱,新法降低了高收入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限額,“雙封頂”的做法節約了企業的相關成本。
焦點二 強制購買社保違規企業要賠
有物業管理公司提出,員工是外地人,自己本人不愿意買社保,這种情況下企業能否不買?廣州市律師協會勞動專業委員會委員朱又又強調,社保是強制性的,沒有可選擇的余地。
不過她同時指出,目前勞動部門實行農民工“先行參加工傷保險”,也就是說企業若在現階段無法保障農民工的全部社保,可以選擇以參加工傷保險為先。“但根据新法是要購買社保的,也就是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個險种。如果沒有購買,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她希望,政府能引導企業解決這個矛盾。
林景青則解釋,按照法律規定,五保是捆綁合一的。但針對目前一些特殊群体,勞動部門對農民工采取了可先行參加工傷保險的做法。有企業提出“失業金”和“補償金”是重复支付的問題,林景青回答,“根本不同,不能混淆。”
有企業提出,因為參加社會保險,個人也要承擔一部分費用,所以有員工主動提出不參保,并簽訂不追究企業責任保證書,這是否合法?“違法前提下的保證書肯定沒有法律效力的。”朱又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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