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多給了就說儲戶盜竊,那哪天銀行給少了,我們能不能告銀行詐騙呢?”
———网友們為被判無期的被告叫冤
新聞補白:本報昨日《男子171次惡意取款判無期》的報道引發熱議。眾多网友圍繞“既然ATM机出故障,男子惡意取款是否該獲重刑?”發表評論。九成以上的网友認為銀行有錯在先,
法院不該重判被告許霆。
有律師也認為,是由于銀行出錯,才給儲戶創造了合理占有的机會。而且,許霆是公開取錢的,并非秘密竊取,因此,他的盜竊罪也并不成立。
編輯點評:這個案子只是讓廣大市民网友再次認清一個事實:惹誰都別惹銀行!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