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5”特大持槍入室搶劫殺人案主犯判死
統籌新快報記者 張英姿 余亞蓮 采寫新快報記者 張亮 余亞蓮 實習生 柯玉藝 任仲杰 梁柳新 通訊員 穗法宣 攝影 李小萌
昨日上午,震惊羊城的“7·15”特大持槍入室搶劫殺人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李賜添被判
死刑,其妻彭春霞獲刑十二年。法院查明,夫妻二人為籌款還賭債,竟動了打劫曾幫其親友治病的醫生楊永業的念頭。他們潛入廣州江南西路紫丹大街52號紫丹閣楊永業的家中,不僅槍殺了楊永業,為了滅口,還用刀割傷楊永業13歲的儿子;臨走前,兩人打開煤气,妄圖制造爆炸毀尸滅跡。

圖:李賜添被判處(左)死刑,彭春霞(右)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13歲孩子誤放匪徒入屋
2006年7月15日下午2時許,13歲的小恩(化名,楊永業之子)正在屋內打游戲,突然門鈴響起,一男一女站在門口。對方告訴他,他們是來找他父親楊永業看病的,不知人心險惡的小恩打開大門讓兩人進來,然后告訴他們,“爸爸現在不在家,一會儿回來,你們先等等。”說完,小恩回到自己的房間里繼續打游戲,并打電話告訴爸爸,家里有病人在等他。
沒想到,几分鐘后,他突然被打暈,再度醒來時已身在醫院,全身都是刀傷。一旁已經哭成淚人的母親和外婆告訴他,他爸爸被人害死了,坏人臨走前打開了屋里的煤气,如果不是及時回家的媽媽立刻報警并將他送至醫院,他很可能也活不下來了。面對警察的提問,他只能回憶起那一男一女曾經是爸爸的病人,“他們來家里看過病。”
2006年7月20日凌晨,大批民警聚集至越秀區万福路一大樓內。同日凌晨1時,一陣攻心較量后,該樓603房的一對夫婦被押上警車,警方還在房間內查獲手槍一支、手銬一副。
時隔5日,這起引起各界高度關注的持槍殺人案告破。審訊過程中,犯罪人李賜添、彭春霞夫婦向警方詳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槍殺父親刀割幼子
法院審理此案后,查明了以下犯罪事實。
2006年7月15日下午,李賜添夫婦手持一支仿“六四式”手槍和一支气手槍來到楊永業家中,由于楊永業不在家,兩人將13歲的小恩打暈后,用膠布堵上小恩的嘴巴,并將其捆綁起來。隨后,他們躲在衛生間里等楊永業回家。
接到儿子電話的楊永業剛一進門就被兩人制服,匪徒威逼其打電話給親屬匯款至指定的銀行賬戶。
李賜添稱,在這個過程中,由于他不太會使用槍械,無意中造成手槍走火,當時槍口距离楊永業頭部不足一米,楊永業被子彈打中,當場死亡。
看見死了人,李賜添決定殺人滅口,于是拿刀對著小恩一頓猛砍。臨走前,他又打開煤气開關,企圖引發火災毀滅現場。當日,李賜添和彭春霞從楊永業家中搶到1000多元現金、兩部手机和一部數碼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