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 鄧毅富 通訊員 王勇幸
11月23日,本報報道了北京某醫院一名孕婦難產生命垂危,丈夫拒絕在醫院的剖腹產手術上簽字最后導致孕婦搶救無效死亡的事件(詳見本報昨日A22版)。目前,此事件在网上引起了网友們的強烈反應,网友們除了激辯死者丈夫和醫院的責任外,更有不少网友提出“信
任缺失”和常識教育普及不足以及“官場負責文化”和“醫療保障体系亟待完善”等制度問題。
据悉,北京市衛生局已介入調查。
死者丈夫可怜還是可恨?
對于整件事情的責任,不少网友對丈夫破口大罵。騰訊网一位网友認為死對那個孕婦而言,是最好的解脫。因為“遇到這樣的丈夫,活在世上未必就是幸福,因為他不具備做人夫、做人父的資格!”
另一位网友破口大罵“那男人真的是個禽獸,他害了不顧家人反對跟他私奔的女人,那男人已經34歲了,妻子才22歲,多好的生命啊!”更有甚者,激憤的网友斥責這個丈夫在蓄意殺人,回帖說:“這男的老婆生孩子住院身無分文;不相信醫生來醫院干什么?所以,我怀疑這男的是有殺妻的預謀。建議公安部門介入調查該男子!”
也有人同情這個可怜的丈夫。騰訊网友回帖認為他很愛他的妻子,不簽字是因為想省錢的僥幸心理。這位网友說,他看到他妻子死了之后非常難過,后悔沒有動手術,更看出對他來說,這是意外。
也有同情丈夫的网友表示,這位丈夫雖然有責任,但是不簽字的行為也可以理解。他說,對常去醫院的人來說,看病簽字是常事,但是醫院上面寫的后果往往很可怕會讓這位丈夫很難接受,尤其在极度焦慮中,會做出錯誤的判斷。
見死不救還算醫生嗎?
更多的人把批評指向醫院的——他們覺得這是醫院的責任。
一位网友提出,每逢醫院對患者進行手術都會有霸王條款,意思如下:對患者因手術風險造成的死亡和變成植物人概不負責,這就變成了將一個人的生命權全部交給了醫院,“不管你是因為自然死亡還是手術失敗死亡,你的死也就死了”。
騰訊网一位网友指出:“難道醫院沒征求患者本人的意見嗎?患者本人也不愿意手術?”他認為這种情況下,患者本身也可以自己簽字做手術。
另一個网友認為應該調查真相,他說:“我認為醫院方面肯定沒有把事情完全告訴大家,院方勸說男人簽字時會不會說‘簽了字去交一下錢,然后我們馬上手術’,一分錢難道英雄漢啊!”
更有网友力指醫院是明知死而不救,他說:“醫院方面明知不救必導致死亡,但其不作為,過于教條,才致使一尸兩命。”
有网友更把事件歸因于病人對醫院的不信任,他說:“整件事的根源在于最近几年的醫療事故不斷,讓人們對醫院產生了不信任的情緒。讓我們深思的不應是誰對誰錯,而是怎么樣遏止醫療事故的頻頻發生,讓醫院用行動取信于民!”